十届西安区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十届西安区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本报讯 按照西安区委部署,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3月13日,2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8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会议反馈。各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分别参加反馈会,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的主要精神,并就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职能责任稳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具体要求不够深入,履行核心职能不够到位,协调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推进整改不够有力,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不够明显,边改边犯问题仍然存在。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上级关于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做到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西巡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