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辉映党旗红

——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
本报记者 王茵

    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这样一座“红色堡垒”,他们由来自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的13名党员、5名非党同志组成。12年来,他们公正司法,忠诚为民,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铮铮铁骨谱写了一曲曲“天平”下的正义之歌。这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
    “堡垒”建在庭上
    第一党支部积极创新活动模式,使党建工作触角深入到最基层,在3个业务审判庭分别设立了党小组,由庭长任小组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
    支部按照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部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活化内容,不搞“老三样”,以学习政治时事、上级文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为主。每周半天的学习时间“雷打不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通过听汇报、看记录、查笔记督促“三会一课”的落实。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开展“党日”实践活动等学习教育。此外,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并将优秀学习心得体会推荐到系统网站,既调动了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也达到了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支部将每个时期审判工作部署同党建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对干警晋职、评先、评优,党组织根据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情况行使一票否决权。评选优秀审判长、结案先进、调解结案等项活动,全部由党组织负责人把关签字,极大地树立了机关党组织的威信。每次党支部活动,院领导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率先垂范。
    服务提高效能
    “不重视机关的作风建设,干警精神萎靡、一盘散沙,工作效率不高、枉法作为、老百姓怨声载道,就等于在自己身边安放了‘重磅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让你粉身碎骨。”这是院长李春刚的话。这句话既是一个理性思维的道白,又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他们把提高服务能力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效能、强化管理、提升形象的重要工作,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上下工夫。
    第一党支部的3个业务庭担负着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罪犯,以及再审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工作。他们围绕经济转型拓展服务领域,与我市重点企业建立了“一对一”服务机制,并向企业免费发放专门编印的《写给创业者的1975条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一书,选派法官到企业驻点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重点项目、工程、企业的纠纷案件,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快速绿色通道”。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他们围绕宗旨意识开展主题教育,把少数干警不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生冷硬、顶撞冲问题作为文明型机关建设的突破口,对照《机关干部文明公约》认真梳理问题,逐条整改。采取支部出题目、大家找差距,相互间监督,开展民主评议,校正干警言行,解决干警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不负责等问题,增强了干警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提高了审判效率。
    公正赢得民心
    几年来,他们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民心,审结了一大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如震惊全国的霍某某等16名被告人生产、销售注水生猪案;肖某等10余名被告人贩卖毒品案……这些案件的审结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和每名党员法官的为民情怀。
    从去年起,他们每年至少拿出一个月时间深入工矿企业、各级机关、社区和居民家中了解司法需求。特别是对事涉民生、城市管理、行政赔偿等疑难案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给老百姓话语权,确保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为改变以往减刑、假释案件不公开审理的现象,审监庭党小组几经协调,于今年5月在辽源监狱内设置了一个庄严的审判法庭,将所有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允许在押服刑人员旁听,彻底改变了以往“背对背”审理,容易滋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不利局面,社会各界满意率显著上升。去年以来,先后收到当事人的表扬信、镜匾、感谢信10余件(次)。
    援藏归来的副院长李军同志的组织关系在第一党支部。他在工作中身先士卒,主动攻坚,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带头研究,公正下判,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党支部书记、刑一庭负责人姜自祥去年10月不幸遭遇车祸造成重伤,手术住院仅3个月就拄着双拐重返工作岗位,忍着剧痛和诸多不便,带头审理案件,短短4个月时间就主持庭审11次,无一超审限,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说起“第一党支部”,党的十八大代表、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党支部书记韩丽的说法是:“他们是法院队伍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