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春农业集团股份公司“御泉”米香美名扬
本报记者 宋建立
“御泉”牌商标有着厚重的文化渊源。东辽县辽河源镇福安村泉眼屯小葱顶子山坡上的一处泉眼,名为“龙泉水”。清康熙47年,康熙巡视此地,饮了“龙泉水”,被御为“吾龙泉”。“御泉”牌大米因此而取其名。
吉林省德春农业集团股份公司是以大米加工为主的民营企业。经过10余年的努力,公司已成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绿色食品加工示范企业”、“中国粮油企业100强”、2010年至2013年连续3年被评为“中国大米加工企业50强”、“吉林省重合同守信用AAA级企业”。
为提升“御泉”牌大米的内在品质,德春公司引进世界最先进的布勒稻米加工设备和工艺,并积极开发绿色稻米基地。30多种系列的“御泉”牌大米得到“三个体系”认证,荣获国家、省、市奖项30多项。被“中国绿色食品中心”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3次被评为“吉林省名牌产品”,两次荣获“吉林省著名商标”;2007年,“御泉”大米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中国名牌”;2010年1月,“御泉”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吉林省大米加工企业在“中国驰名商标”领域“零”的突破,也填补了辽源地区“中国驰名商标”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