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兆宇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定主动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指示要求,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和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7次、主任会议13次、常委会会议10次,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深入学习。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为重点,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途径和方式。
    全力融入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属性,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会议文件精神,围绕推动“‘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成立人大机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谋划实施59项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任务,确保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年度立法和监督计划、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向市委专题请示报告8次,按照市委要求推进工作落实。
    围绕贯彻党的主张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听取审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增强规划的规范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审议市政府向吉林银行投资入股的议案并作出决议,提升金融服务地方发展能力。依法开展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对近三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和票决评议,对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全市宏观税负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提升财税管理水平,作出相关决定决议10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次,全面贯彻党委人事安排意图。
    二、加强立法探索,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更加深入系统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指示要求,积极探索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开展了6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公布4件,报批2件。
    勇于开展创设性立法,围绕解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制定了《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为全国解决同类问题提供了“辽源方案”,贵州毕节等多个城市来辽源考察学习;创新探索特色产业立法,围绕发展壮大辽源地方特色产业,制定《辽源市东丰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继柞蚕产业条例之后,常委会在特色产业立法上的又一次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主动对接省人大和长春、四平人大对辽河流域保护开展协同立法,高质量完成了《辽源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立法任务,进一步完善了东辽河水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不断探索城市管理“小切口”立法,围绕解决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不规范、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定《辽源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和《辽源市城市绿化条例》,依法推动城市“双修”工程实施;及时回应立法法关于地方立法权调整要求,针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紧迫任务,制定《辽源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打造基层治理法治环境。审议《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常委会在推进开门立法上持续发力,探索加强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围绕组织、制度、阵地等方面设计了21项标准化内容,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全年召开社区群众代表、立法联系点代表、法律专家、政府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立法座谈会、论证会30余次,与相关部门商讨法规具体问题90余次。研究制定《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制度》,成功举办了2次发布会,有力推动了地方性法规的普及实施。
    三、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党委决策落地落实更加精准有力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指示要求,紧扣“三抓一服务”行动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调研18次、集中视察5次、专题询问和票决评议3次。
    聚焦“三抓一服务”开展监督。围绕抓产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域旅游及旅游装备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扩大消费和外贸情况的报告》《关于肉牛、梅花鹿、柞蚕、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意见建议。对柞蚕产业发展条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粮食流通管理等情况开展调研,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抓项目,持续对全市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高新区产业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视察调研,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项目管理,千方百计破解项目建设遇到的难题。积极发动企业家代表以商招商、沿链招商,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建设招商洽谈活动。围绕抓环境,深入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对“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形成有温度的执法环境。听取审议审判机关《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仲裁法和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经济犯罪侦办、认罪认罚从宽审判等工作开展调研,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形成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企业家代表与辽源海关开展进出口政策和业务对接,常态化调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国家惠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在此基础上,召开“‘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工作座谈会,于12月份听取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聚焦美丽辽源开展监督。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的报告》《关于东辽河水环境状况的报告》,对“六山”生态修复和生态景观建设、黑土地保护法规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提升,助力生态振兴。围绕统筹城市建设与生态修复,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票决评议,推动解决城市病问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遗留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建筑法和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城区停车秩序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聚焦民生福祉开展监督。围绕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针对药品使用监管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票决评议,促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就业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促进高质量就业。对吉林省50项民生实事落实、人口发展政策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贯彻实施、学前教育、居家和社区养老、五中新校区搬迁、教育“双减”政策落实、电动车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强生产生活安全监管。围绕推动民族宗教政策落实,对宗教场所建设管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开展调研,促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联合信访机制,转办信访件23件次,接待信访群众248人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7%,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常委会围绕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在改进“三查(察)”工作上作文章。比如,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三查(察)”中,一是做足政策功课,组织学习研究国家和省市出台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意见、技术导则等10余份政策文件以及20余篇工作经验文章,打牢政策理论基础。二是做实调研工作,依托14个城区街道代表联络站,邀请代表和群众200余人座谈交流,发放300余份调查问卷,同时,调度“12345”投诉案件和《记者在行动》电视栏目组收集的问题,实地踏察112个涉改居民小区拍照登记,梳理出13类1643个问题转交给政府有关部门。三是做好支持文章,与政府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实施销号处理,已有1300多个问题得到解决。这项工作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此,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领导批示精神,总结经验推动“三查(察)”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四、发挥代表作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生动广泛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指示要求,健全完善代表履职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创新建立“大专门委员会”制度,将全体市人大代表按地域、专业特长等因素分配到9个专门委员会,参与专委会组织的“三查(察)”、立法等工作,广泛汇聚代表力量和智慧。健全代表双月“回家进站”机制,开展“代表进家站、履职为人民”主题活动,组织代表900余人次走进基层联络站,向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同时收集梳理转办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群众诉求27条,有效发挥代表反映民声的重要作用。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20余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8名代表参与了常委会专题询问活动,很多代表建议列入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完善《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市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明确考核标准和结果运用,激励代表主动履职。
    高效转办代表建议和群众诉求。2023年共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6件,其中,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72件,闭会期间群众诉求14件,15件重点建议分别由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当年办结率74%,突破了历史最好水平。常委会在重视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也高度关注闭会期间群众诉求的征集办理工作,制定《辽源市人大常委会收集处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实施办法》,广泛利用代表联络站、微信群征集意见诉求,通过文件交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代表直通车”等建立快速转办机制,推动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加大代表培训力度,组织部分代表赴深圳、通化、绍兴开展3期域外培训,筑牢理想信念,学习先进经验。加强代表实践锻炼,向人大代表发出积极投身“‘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倡议,组织开展建言活动,梳理出50余条建议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代表参政议政,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市委全会,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考核评议等活动200余人次,积极为代表知政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作风更加扎实过硬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指示要求,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总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专题辅导3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学习材料,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视察东北视察吉林和新时代东北振兴等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职能谋划工作举措。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的指示要求,立足于为市委决策当好参谋,确定了25个副处级以上干部领衔调研题目,其中,老旧小区改造遗留问题、东辽河水环境状况等2项调研成果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入剖析正反面典型工作案例,检视整改160余个问题,补齐工作短板。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有效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带头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做实乡村振兴、党支部联系点等包保任务,切实发挥标杆作用。落实人大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加强党性教育,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6次。结合普法宣传教育等,探索开展“功能型”主题党日活动。
    加强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推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助力“创城”工作,围绕城市“牛皮癣”清理、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1次。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解决桂枫园小区燃气入户、新五中道路畅通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件。开办3期“人大讲坛”,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燃气安全与使用等知识。落实“五化”工作法要求,梳理完成监督、立法、计划预算审查、代表进家站等7项工作流程图,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强化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内部宣传平台建设,编发《辽源人大工作》简报4期。加强对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宣传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履职动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在《辽源日报》《辽源之声》微信公众号开设“代表风采”栏目,对16名优秀人大代表履职活动集中宣传报道。对外发布人大履职信息200余条次,60余篇稿件被中国人大网、人民代表报、吉林人大杂志、吉林人大微信公号和网站采用,2023年度在省人大融媒体平台发稿量列市州第一位,宣传质效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履职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全市各级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知,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还缺乏系统性,制度机制还需要细化完善;各方积极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立法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查(察)”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工作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还不够强,代表活动的有效性还需要提升。常委会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各方面意见,不断加以完善。
    2024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我市推动全面振兴率先突破的关键之年。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心大局能力和水平,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助力辽源高质量发展。
    一要在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实践上求突破。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水平。
    二要在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上求突破。围绕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畅通民意诉求表达和解决途径、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丰富民意表达平台载体,健全吸纳民意工作机制,拓展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盼,使人大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
    三要在提升立法质效上求突破。持续深化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动各方面认真履行立法责任。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围绕发展和民生需求,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为辽源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及时修订完善不符合客观需求的条款,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把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修法立法的“直通车”、普法宣传的“扩音器”、倾听民声的“雷达站”、凝聚民智的“吸铁石”。
    四要在提高监督的深度和质量上求突破。2024年的监督工作要体现“五个聚焦”:要聚焦以新能源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对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等新质生产力集群化发展开展监督;要聚焦以新文旅引领生态环境转型,对旅游开发和矿山治理全面联动、体育与消费深度融合等工作开展监督;要聚焦以新业态引领传统工业转型,对钢铁、农产品加工、袜业纺织、铝业、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监督;要聚焦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对人口高质量发展、美丽辽源建设、民生“关键小事”等工作开展监督;要聚焦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对“三抓一服务”行动开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要在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上持续发力,严格落实“三查(察)”工作“五步法”流程,健全监督整改“回头看”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五要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上求突破。细化密切“两个联系”措施,加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力度。做实“线下”代表联络工作,开展“代表进家站、履职为人民”活动,拓展“线上”联系群众方式,推动代表向群众亮身份。做实“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做实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收集、转办、督办工作,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领域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民声即办”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办理民声诉求,提高建议办理质效。做实代表履职考核监督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做实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
    六要在强化人大自身建设上求突破。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四支队伍”建设,做到政治、业务、作风“三个过硬”,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队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五化”为引领培树“严新细实”新风,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创造新机遇,新征程要有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勇毅前行、携手奋进,为辽源全面振兴率先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