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确定为“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

    本报讯 我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我市被正式确定为“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精神,这次参加遴选的83个城市中有80个城市被确定为“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我市在80个城市中位列第13位。
    按照国家批复,我市未来将在民生领域管理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政策环境、开展试点城市推进建设工作、资源整合、强化“一把手”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实现建设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开展相关政策制度研究和重大工程的过程评估及相关咨询指导工作、强化对实施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定期对试点效果进行自我考核评价以争取成为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按照国家关于信息惠民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等10个重点方面开展信息惠民相关工作。 (发改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