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工作 做实能动司法
服务中心工作 做实能动司法
——“2023年度辽源法院关键词”综述
金钰淇
2023年,辽源两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进一步延伸司法触角、升级司法举措,求真务实、敢为善为、埋头苦干,以新作为、新探索,取得了新实效、新发展,在助力辽源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个个踏实的脚印。
助力基层治理:联调联动解纠纷
不断构建更加完善的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动体系,积极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高效能助力社会治理,是辽源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目标。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省法院关于大力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部署,下沉审判力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大力推进以矛盾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基层矛盾化解新实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如何能真正实现“最多跑一地”的理念?辽源中院在市级综治中心统一部署、多方联动下,坚持找准职能定位,并指导各基层法院积极投身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和运行,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扎根到基层最深处。县(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对民商事纠纷实行“一揽子”受理模式,集“诉源治理、材料收转、诉非联动、诉调对接、立案审查、司法确认”等多个功能为一体。在这里,能解决“干洗店把衣服洗坏了,损失谁来赔?”能处理“物业公司与业主间有关物业费的纠纷”,能帮助“农民工讨要薪资”,能化解“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借贷纠纷”……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与中心的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的全面融合,进一步深化了群众诉求多元解决机制,更加快速、有效处理和化解群众诉求,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自法院入驻以来,四个县(区)综治中心审判团队共受理案件2290件,诉前调解成功1365件,司法确认360件。受理民商事案件810件,开庭审理案件436件,法院化解纠纷数量占综治中心化解纠纷总数的23%,县(区)综治中心的实质化运行对辽源地区物业纠纷等系列案件的快速化解起到了积极作用。
“你们法院和社区这么负责的帮我解决问题,高某也表示今后将注意用水,我就不再追究其赔偿责任了”。西安区富国街道居民高某因水龙头使用不当,频繁跑水浸泡楼下王某家,致王某家顶棚及墙壁大白等处呈现不同程度损坏。王某多次前往社区寻求矛盾纠纷化解,但社区与高某及其亲属沟通无果。2023年10月,西安区法院驻富国街道综治中心法官王丽莉会同社区书记、社区网格员等人前往事发地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王某家损毁程度及双方矛盾焦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并拨通了高某亲属的电话,通过“情理法”的融合,细致、耐心讲解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及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高某和亲属最终向法官表示,今后用水一定注意,避免跑水情况的再次发生。为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效果,各基层法院按照属地原则,选派庭长、副庭长进入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法官联系点47个。法官加入各乡镇、街道工作微信群,解决处理综治中心网络平台派发的调解任务,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对下级综治中心纠纷化解不成功的案件进行进一步梳理和二次调处,成为了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力量。
与各村(社区)综治中心网格治理体系的有效对接,是做好基层治理的重要途径。各基层法院共指派65名员额法官与562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实现全对接,并吸纳1246名网格长、387名调解员、584名群众代表,形成了法官进网格“1+3”解纷工作机制。2023年,辽源法院成立了法院“警地融合”工作小组,主动对接公安机关驻村(社区)592名辅警,使原有的“1+3”解纷工作机制注入新的调解力量,升级为法官进网格“1+3+1”解纷工作机制(一名员额法官+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辅警)。一年来,全市法院先后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428次,排查矛盾纠纷352件、化解各类纠纷284件、普法宣传161次。辽源法院以四级综治中心为纽带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做法得到省法院的充分认可,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延伸司法服务:人民法庭好“枫”景
2023年7月26日,东丰县大阳镇同兴村,晌午阳光正晒,照得法官脸上的汗珠晶莹剔透,大阳法庭庭长陈亚荣正在苞米地里解决“一根垄”纠纷。“我先跟你解释一下,你这个案件没有进入诉讼,我们为啥法庭、派出所还有司法所一起来给你做诉前调解,就是想最快速、最彻底地解决你们两家的这根垄问题。”此前,两家就这块地的分界已经去法庭找过一次法官,当时经过精确的土地测量后,法官在两家土地的分界线立了跟木桩,但今年开春不知哪家为了多占一点地把木桩拔掉,分界线没了,纷争就又起来了。玉米地里,法官还在“掰饽饽说馅”,“现在玉米长势这么旺已经比人都高了,土地测绘难度很大,不如等今年玉米割了,测绘能测准的时候再来量、再来新立分界线,如果再出现偷拔分界桩的问题,那俩家有争议的这根垄就都不要种了,由村里来管理,可以不可以?”为了解决这根垄的纠纷,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地头待了一下午,一场“大张旗鼓”“大动干戈”的调解让两家的纷争暂时画上休止符,“等着苞米割了之后,如果你们两家还没消气,还有纷争,还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再来,我们不厌其烦地解决你们的问题,直到你们俩满意为止好不好?”
在人民法庭,因生产生活发生的纠纷不在少数,解决纠纷的方式不仅限于开庭判决。法官已经逐渐转变了工作模式,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很多问题在诉前就已经迎刃而解。人民法庭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采取“人民法庭+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法庭+村委会”“法官进村屯、进网格”“巡回审判”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下沉式基层司法服务,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形成了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不上行”的良好态势。在两级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辽源地区已先后培育“无讼社区”“无讼村屯”39个。
优化“亲”“清”环境:以法促商纾企困
2.06亿对一个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在辽源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送锦旗上门的企业家说出他的答案:“要是停产,损失可就太大了,多亏了法院的调解,让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又保护了我们企业。”。三年前,该企业向辽源某开发公司借款2亿元,到期后本息共计2.06亿元,因该企业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被开发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了解,被告企业的生产经营仍在正常进行,生产的产品具备市场潜力,未还欠款的主要原因是受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并非恶意拖欠借款。在此情况下,若要求被告企业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存在一定难度;如果查封企业财产不仅不能及时盈利还款,还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保障双方利益,针对原告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法院采取灵活查封方式,允许被告企业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正常生产,但不能售卖和转移;允许被告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经营所获利润进行查控。同时,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辽源中院持续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并通过“引进来”的方式增强工作合力。2023年3月,辽源中院联合辽源市工商联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工商联金牌调解室”,委派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常驻法院,企业可到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法律问题;如发生纠纷,在诉前、诉中都有专门的调解员和法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提升了法院与工商联机制共建、纠纷共解、资源共享的联动合力,实现“一平台调解、订单式服务”的“1+1>2”多元纠纷解决模式。秉持以法治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理念,全面优化制度建设,辽源中院研究编印《辽源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汇编》,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聚势赋能;全面营造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暖企惠企安企新措施,善意文明开展涉企执行活动,着力推动构建“法院+商会”联动工作格局,建立“联防+调解”治理体系;全面激发市场内生动力,以司法建议形式推动全市开展企业合规创建活动,打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神经”。辽源中院获评全市机关党建与“‘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提升“生态颜值”:法治守护生态绿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自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以来,辽源中院深入推进改革,指导有管辖权的东辽县人民法院树立协同、预防、修复、公益的司法理念,以限期履行、劳务代偿、代替性修复等方式提升办案效果,逐步探索出一条绿色生态审判治理之路。
2023年3月8日,东辽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判令被告人崔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审理过程中,崔某向法院缴纳了生态环境修复金,用于完成被盗伐的位于东丰县拉拉河镇六道村九组后山林地的补种修复任务。面对涉林案件占比较高的情况,东辽县法院在辖区内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新机制并与相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7月20日,辽源地区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在东辽县建安林场召开,会上辽源两级法院与公安、林业系统签署《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建立“森林法官”机制,在辖区国有林场设立“法官联系点”21个,实现国有林场法官全覆盖,打造林业资源保护联保共治新模式。
在“护水”中同样注重修复执行。2023年9月25日,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谭某甲、李某某、谭某乙、刘某某在禁渔期和禁渔区使用电击器非法捕捞花里棒子、泥鳅鱼、柳根鱼、老头鱼等鱼种,共计600余条。考虑其所使用的捕鱼方式对当地水生生物繁衍、水自然净化能力、水域生态平衡产生了一定的破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法院判决四被告承担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东辽县法院强化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了辽源地区首次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现场,联合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与四名被告人一起将一尾尾小鱼苗投放进小梅河,随着阵阵水花溅起,一条条鱼苗跃入水中,它们将在这里安家落户、繁衍生息。为更好地服务东辽河流域生态发展,经省高院批准,东辽县法院在东辽河源头设立辽河源人民法庭,加挂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牌子,打造以东辽河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服务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绿色产业发展的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人民法庭,2023年5月19日,“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法治护航品牌”被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强化府院联动:司法建议开“良方”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针对如何在办理个案中总结经验,解决类案纠纷,辽源法院一直强调府院联动的重要性,并注重以“司法建议”打通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一类问题的根本解决。
辽源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陈传冬庭长审理过一起有关特定领域劳动者工伤的劳动争议类案件。劳动者毛大姐为了撑起家庭重担,身材瘦小的她在工地上做一名钢筋工,在一次进行绑扎钢筋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掉下来摔成重伤,被送到医院救治,但还没等伤好利索,她就因为包工头张某始终躲着不见面,劳务公司也不管不问,着急忙慌办了出院手续。因毛大姐受雇于包工头张某,而非承接工程的劳务公司,所以劳务公司认为不应该对毛大姐的伤病进行赔付。随后,毛大姐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申请资料中包含劳动关系证明这一项,因为包工头张某躲避、劳务公司不配合而无法出具,成了工伤认定的“拦路虎”。如何证明自己和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毛大姐又去了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告知,依据毛大姐现有的证据不能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万般无奈之下毛大姐来到人民法院提起“确认自己和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诉讼。
接到案件后,陈传冬法官深知毛大姐的诉求依据法律法规必然会被驳回,为维护这类特殊群体的权益,他对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研学,并到建筑工地、施工企业深入调研,针对此类诉讼,专门撰写了“当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工伤,不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的司法建议。该建议得到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辽源中院与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联动会议,并决定在全市贯彻执行统一的工作标准。
司法建议落实以来,辽源地区同类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达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的良好社会治理效果。辽源的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上得到点名表扬。这是“小建议”助力社会“大治理”的一个缩影,2023年,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5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源、法治辽源贡献了积极力量。
拓宽帮扶渠道:慈善救助全覆盖
2023年4月13日,辽源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市司法救助基金工作开展情况并答记者问,通报辽源地区已率先于省内实现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全覆盖,相关工作得到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关注、点赞和支持。
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司法救助在充分发挥“救急救困”作用的同时,又能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探索“司法+慈善”,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这一务实举措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更好地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拓宽了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辽源中院、辽源市检察院向社会发出慈善捐赠倡议书,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50余万元,其中,辽源中院全体干警通过培树“新时代司法良知”法院文化建设活动,自发募集善款1.5万余元,所有款项全部汇入“辽源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财务账户。
“真心感谢辽源中院的法官,这面锦旗是我和女儿的心意,你们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援助,还为我们提供了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让我和身患重病的女儿获得了面对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一面面锦旗,一句句感谢都为司法救助的全面展开增添生动注脚。
坚持“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目标,恪守“职权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标准法定”的要求,辽源两级法院切实发挥了司法救助保障功能,让更多确有需要的、因案件造成困难的群众通过司法救助得到帮助,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暖。2023年,两级法院共计对21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84.9万元,其中,省法院提级救助10人,市级司法救助9人,通过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渠道救助2人,切实解决了部分涉诉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办好“关键小事”:望闻问切解民忧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在司法实践中出“脑力”更出“脚力”,深入基层一线,摸民情、找民需、解民困。
东丰县横道河镇以农业种植为主,农户多用水库存水作为灌溉水源。水库灌区管理中心规定,各用水户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灌溉水费。但很多农户在灌溉农作物后,对辖区水管所收取的水费置若罔闻,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后,仍有个别农户拒不缴纳水费,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决定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便来到东丰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涉及40余户村民,但案件标的确不大,起诉状中的金额最多为800余元,最少为60余元,虽案涉金额较小,但却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秉持调解为主的原则,承办法官在及时梳理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审判难点后制定了调解方案,并驱车前往每一位当事人家中,进行深入沟通,析法释理,向他们说明拒缴水费的不利后果和影响,劝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和责任。在与当事人交流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部分村民并非有意不缴纳水费,而是因前一年降水量急剧增加,雨水从水库的放水线蔓延导致溃坝,部分村民的耕地被淹导致减产,至今也没有得到赔偿。了解情况后,法官随即联系了水库的负责人,三方共同商讨此事,寻求解决方案。水库最终对受灾严重的村民给予了相应的补贴,其余村民也陆续缴纳了水费,这起系列纠纷全部调解成功。为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东丰县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避免“小纠纷”变成“大争端”,引导村民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大的比例,“邻居家装了监控是否侵犯对门住户的隐私?”“交通肇事后,无责受伤方的赔偿款是否给付到位?”“生日为年末最后一天的大爷退休工资怎么核算?”这些关乎民生 “小案”数不胜数,案件的审判质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正是群众最直接的“急难愁盼”。辽源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办好民生‘关键小事’”的要求,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努力以高质高效处理“小纠纷”,写好和谐“大文章”。
打造普法阵地:法治文化润人心
“夜市来了新店铺,政策服务卖点啥?”在辽源市山语城夜市中出现了一个“政策服务”小摊位,小铺刚开张便引来了大批的“客人”。“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欠我钱该怎么办啊?”“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我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你好,我问一下……”原来,这个“小摊位”是西安区法院的干警搭建起来的。“逛个夜市、买个小吃的功夫,还能学到这么多法律知识,这一趟真不白来,给法官们点赞!”来过小摊的群众纷纷表示“法治摊位”的产品优、服务佳,并向这种普法宣传竖起了大拇指。
“接地气”“赶新潮”“求实效”是辽源两级法院给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的定位,宣传工作不是要做“花架子”,而是要有“真本领”。在普法过程中,两级法院以三个招法让法治文化穿越时间、地域,更大发挥出影响人、引导人、激励人、教育人、凝聚人的积极作用。第一招:用“小活动”传播“大理念”。以主题普法活动为抓手,从“普及条文式法律知识”向“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律信仰”式普法转变,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两级法院开展了针对多群体、多角度的主题普法活动共计80余次,累计160余法官干警参加。普法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环境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保护法等多部法律,尤其是今年“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普法小摊”等新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促进了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第二招:用“小直播”激起“大效应”。辽源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顺应互联网直播热潮,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将普法阵地拓展到新媒体直播平台。策划专栏专题,深耕内容展现司法特色,全年开展“沉浸式体验消费诉讼全过程”“普法迎五一,街头普法小挑战”“9.5小时不间断直播,体验乡村法庭的一天”“公检法司消送法进校园”等多次主题直播,累计观看量达800余万人次,从观众视角深刻展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生动彰显了两级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播法治精神的司法担当。第三招:用“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不仅让人民群众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更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规范。” 辽源两级法院以“刨根问底”式的普法,确保将法律规范讲清、将法律精神讲透、将法治理念传递到人民群众身边。2023年,辽源中院与辽源广播电视台联合创办普法栏目《庭审速递》,收集本地真实的普法案例素材,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切入点,将真实案例改编成普法栏目剧,并通过两级法院干警参演、法官现身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了常见的法律知识。“迟来的赔偿金”“帮工受伤谁之过”“花钱办来的工作”,已经播放的10期节目涵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多项内容,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取得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同时,全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十分注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推广,辽源地区审结的“老友聚餐致死案”等2个案例分别入选央视《法治深壹度》《乡里乡亲》栏目。
守望公平,匡扶正义,知重负重,笃行不怠。新的一年,辽源两级法院将始终带着为民初心,用责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用精准服务回应群众需求,用忠诚履职抓实公正效率,用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点亮更多关键词,照亮法治建设的前进道路,以更高水平的审判工作为辽源由传统煤炭基地向现代零碳高地转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