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名单
人事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9日辽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吕洋为辽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辽源市公安局局长;
李延辉为辽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
刘德斌为辽源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宋振国为辽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史震、朱新华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俊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晓亮、刘嘉、贾国栋、臧琪、闫晓旭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矫慧玲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赵珍妮、郭祺、赵林媛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张岩峰为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初冬的辽源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王保宇的辽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延辉的辽源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梁晓伟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学明、刘靖洋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岩峰、王飞的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董平的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矫慧玲的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