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辽源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于芯 夏景明)12月22日,记者在《辽源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第一部农村法治建设领域立法《辽源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法治乡村建设是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条件。近年来,我市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共法律服务、乡(镇)综合执法及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城市方面积累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及制度机制。制定《办法》既是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乡村建设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实需求,也是固化提升实践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指引的工作需要,更是进一步健全我市涉农立法体系、促进我市乡村振兴的支持保障。
    《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分为总则、制度规范化建设、涉农行政执法建设、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平安乡村建设、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内容。《办法》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围绕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目标,梳理细化各级政府履行法治乡村建设职能,确立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指导监督村民自治、鼓励倡导文明新风的立法理念,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进程,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助力我市乡村振兴。
    发布会上,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还就法治乡村建设方面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