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东辽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东辽县委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县司法局、团县委、甲山乡、甲山乡山西村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所涉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问题的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县委巡察组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置“县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
    信访联系电话:15567114693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时间(8:30—16:30)
    通信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5号510室县委第一巡察组
    (信访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
    特此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