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知识问答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应当先向人民法院审判监督部门申请再审,在被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以及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可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申请法律监督。
    2、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的控告检察部门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申请书要写明申请监督请求和事实理由,注明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此问答由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