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城市“烟火气” 提升市场“文明范儿”

守护城市“烟火气”  提升市场“文明范儿”
本报记者 王茵

城管队员对不按规定地点经营的商户进行劝导。 本报记者 魏利军 摄


    农贸市场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油瓶子”“粮袋子”,是一座城市最具烟火气的地方。为努力实现市场及周边“干净、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市供销社、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三部门联动,围绕吉春路农贸市场内部经营秩序、周边经营环境整治打出“组合拳”。
    规范经营标准 倡导文明服务
    早七点刚过,吉春路农贸市场内,业户收拾摊位、打理货品,开启了一整天的忙碌。这是一家运营20多年、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农贸市场,在辽源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市场经理赵红卫告诉记者,市场内有摊位324个、从业人员1000多人,经营蔬菜、肉类、海鲜等十二大品类。市场安排8名卫生员每天3次对场内进行卫生清理,尽最大努力保证市场整洁;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器材日检查制度,对市场电路开展年检,确保电路安全;要求所有业户必须亮证亮照经营,必须索证索票,日常坚持一周一检,随时抽查。对场内破损吊顶、地面、墙面、出入口等基础设施进行了集中修缮。
    加大专项整治 提供优质环境
    七点多,吉春路农贸市场西门外,临街商户早已热热闹闹开始营业。水果店前,女摊主正在摆放各种时令水果,与以往不同,她这次摆放的颇为“讲究”,既没阻路,也没过线,还小心翼翼留出了盲道。
    市城管执法局龙山大队东吉中队中队长何一凡告诉记者,吉春路农贸市场周边曾有经营户占道经营和随意挤占通道现象。“摊贩店外摆放,挤占人行通道甚至机动车道,致使通行受阻,常引起人车摩擦,引发纠纷。”
    何一凡介绍说,他们对店外摆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重拳整治,要求临街摊贩门前经营必须在一米线以内,让出盲道,方便通行;要求所有商贩设置垃圾容器,必须做到人走路净,多次违规可做清除处理;禁止商户高峰期使用露天明火,其他时段限定只能在路边石里侧经营。
    在何一凡看来,整治占道经营,疏堵结合才是上策。科学设置、人性管理,先疏为主、以堵为辅,才是确保“人有人行路、车有车行路”的重要手段。
    强化重点监管 维护交通秩序
    刘金刚,市交警支队龙山大队副大队长。他说:“吉春路农贸市场处在市中心繁华地段,业户多、商贩多,各种车辆随意停放,阻塞交通现象时有发生。对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监管是我们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要内容之一。”
    交流中,记者注意到,执勤民警正在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上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劝导车主规范停放车辆。
    刘金刚说,分析吉春路农贸市场特殊性,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向车主、市民、农贸市场周边商家发放宣传单,宣传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危害性,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好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同时,还设立2名警力,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对违停或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通知车主及时驶离;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车辆进行拖移处置,对限定时间内拒绝驶离的车辆张贴违停告知单。另外,中队巡逻车路面巡逻时,对吉春路市场周边进行重点管控,强化与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全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