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全会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全力推动全会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李军
本报记者 于芯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辽源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经济发展大势,结合检察职能找准履职方向和切入点,积极实施‘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主动融入‘七个方面工作’,以检察之力促进法治、守卫正义、保障良法善治,在法治轨道上服务辽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采访中,李军表示,要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守好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完全观,完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涉黑恶、盗抢骗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更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严惩严重犯罪,对轻微犯罪依法严格落实“宽”的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立足检察履职,通过个案办理、类案整治来发现个案、类案背后的普遍性问题,进而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促进一类案件甚至一个领域、一个行业共性问题的解决。
    李军说,要全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推动“法治要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融合履职,助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要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积极打造生态检察品牌,统筹用好“四大检察”职能,推动完善“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提升生态保护领域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效能,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加大对污染环境类和破坏资源保护类犯罪打击力度。要做实恢复性司法,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引领树立“恶意破坏环境当重罚”的理念。
    李军表示,我们要全力做实检察为民工作。坚持小案不小办,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要深化公益诉讼“小案快办”机制,认真落实与市政府联合出台的公益诉讼“小案快办”协作机制,以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快速解决群众身边的公益受损小案。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强化法治在保护公益中的刚性约束作用。要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采取刑事案件同步审查、上下级协作同步移送、法治进校园同步调查、强制报告同步处理、社会支持同步收集、信息平台同步推送“六同步”机制,积极发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作用,积极拓展未检融合履职案件线索来源,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要全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推动各种矛盾问题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把检察温度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