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第七次党组(扩大)会议

市政协召开第七次党组(扩大)会议


    本报讯(记者 付晓娇 魏利军)10月30日,市政协召开2023年第七次党组(扩大)会议。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施玉林,秘书长付强参加会议。副主席王淑梅、张照生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及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及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四下基层”在新时代彰显巨大时代价值和强大生命力》;研究《政协辽源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研究《辽源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通报表扬优秀典型工作方案》;研究《政协辽源市委员会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议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上作出重要批示,为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指明了前进方向。市政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要注重把“讲政治、守规矩”挺在前头,把“抓业务、提质效”落到实处,把“多动脑、献良策”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汇聚各方智慧力量观大势、察实情,努力做到参之有道、谋之有方。
    会议强调,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委政府通过政协平台了解掌握民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市政协班子成员及各委、办要落实好《实施办法》,特别是各专委会要引导委员们学习领会好,准确把握社情民意信息重点反映的内容,切实发挥委员反映信息的主体作用。要落实好《评议办法》,深化沟通协商,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要把评议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引导政协委员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多出精品,不断提高提案撰写质量;要促进提案承办单位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更有效的方法措施落实提案建议,以更优的提案办理协商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协副秘书长,各委、办负责人和市纪委派驻市政协纪检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