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善意提醒”不可取
这样的“善意提醒”不可取
本报记者 咸凯慧 李锋
前几天,记者的某个微信群里弹出了一则消息:家人们,交警在某某路口设卡查酒驾了,喝酒开车的家人们千万别走这条路。这则消息的下面,很多人对发这则消息的人表示赞赏,认为这样的人有善意、够讲究,这个醒儿,提得好。
刚看到这样的“善意提醒”信息,记者也和群里的一些人一样,觉得这样的提醒信息的发布者、转发者和点赞者的出发点可能是善意的,希望那些喝酒驾车的人免受惩罚。可是,深深思考后,记者认为这样所谓的“善意提醒”并不可取。“醉驾入刑”,这一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实施,已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特别是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说已经收到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实际生活中,总有一小部分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在酒后驾车。酒驾猛如虎,害人又害己。酒后驾车不但有可能让无辜路人受到伤害,而且还有可能让自己或是亲朋好友受到伤害,可谓害人害己。
交警部门查酒驾是职责所在。最终目的不是单纯地惩罚酒驾者,更不是为了扣分罚款,而是用这样的形式威慑提醒人们切勿酒后驾车,是为了增强人们杜绝酒驾的意识,让“拒绝酒后驾车”熔铸于人的头脑之中,为交通参与者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可是,如果这样的“善意提醒”多了起来并被人们赞赏,那么,就可能让个别酒驾者逃脱处罚,不仅会让酒驾者错失受教育和改正不良习惯的机会,而且还会助长侥幸心理的疯涨,增添道路交通的危险因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的“善意提醒”放过了醉驾隐患,给酒驾者和其他交通者都可能带来无法预测的危险,并不是真正的善意。
这样的“善意提醒”不可取。任何理由都不是酒驾的借口。我们每一个人不仅都应当坚决抵制酒驾,而且还应该多多提醒亲朋好友杜绝酒后驾车,多多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