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河长制”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河长制”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为进一步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水利局河长办公室负责同志到东辽河源头开展巡河工作。
    东辽河流域——辽河源头是国家一级水源地,拥有数十条大小河流及20平方公里的湿地,关系到全市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安全。目前,“美丽河湖”和“万里绿水长廊”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
    工作组先后对东辽河源头堤坝汛期安全、东辽河流域段日常管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巡查,实地查看河道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影响防汛泄洪等情况,了解“河长制”落实情况及上级环保督察部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行检察人员对东辽河源头进行水质检测,各项检测结果均无异常。
    据了解,近年来,东辽河源头风景区紧紧围绕“水清、河畅、岸绿、鱼欢、景美”河长制工作目标,结合东辽河流域内水情、水系特点,高质量推进总河长提出的“万里绿水长廊”建设,成效明显。如今,东辽河源头周边生态红利不断显现,运动、观光、旅游、文化、康养多业态正徐徐呈现。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刚刚结束的2023年全省总河长会议对河湖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托东辽河源头风景区的自然禀赋,检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对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利用好“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与各级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加强溯源治理,既治“已病”,更治“未病”,助力东辽河源头风景区河湖安澜、水清鱼欢、人和业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