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难进的门” 办好“难办的事”

    编者按: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过程中,如何真正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又便于形成科学系统的长效机制,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道难题。诠释这道难题,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过对消防审验制度的改革,为全市各部门作出了表率。

市公安消防支队转作风提效能连续报道之一

敞开“难进的门”  办好“难办的事”

本报记者 王茵

    消防行政审批是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城市发展息息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发生起着重要作用。年初,作为全省首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就消防行政审批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在对意见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提出消防行政审批“门难进,事难办”。所谓“门难进”指的是支队所处的地理位置偏远,不通公交车,少有出租车,而且部队设有门岗,来去均需通报,使前来办事的人员很不方便。而“事难办”则直接针对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认为审批流程过多,审批环节复杂,审批时间过长。
    针对这些意见,支队党委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对消防行政审批工作从服务内容、办事流程、跟踪反馈、结果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进。将防火监督处工程审核科和工程验收科整建制牵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消防审批“一站式”办理。同时,出台了“缩短审批时限”、“容缺预审”、“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相关制度。
    6月13日,在市行政审批大厅,记者注意到,这里的消防审批窗口已经从1个人增加至7个人。据窗口负责人、工程验收科副科长余君佐介绍,工程审核科和工程验收科人员全部进驻大厅后,改变以往消防窗口只负责收件、受件,再通过流转进入审批程序的工作方法,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做到窗口受理、窗口送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补正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也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工程设计审核和验收审核,实行必要件先行受理的“容缺预审”,只要主件材料齐备,容缺材料经申报人签订承诺书,按照要求在申领审批文件前补齐即可。
    据余君佐介绍,实现消防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办理后,降低了受理门坎,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审批周期。从3月19日至今,共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件107件,照比去年同期23件多出84件。审批时间也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减少到10天左右。
    如今,消防行政审批不再大厅、支队两头跑,“门难进”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实现了数据多流转,群众少跑路,“事难办”正变为“事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