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徐楠 王彦雨)7月28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沈德生主持召开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辽源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程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辽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辽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辽源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清单》等文件。
    在充分肯定全市法治工作后,沈德生指出,辽源作为东北三省唯一的市(州)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必须坚持整体谋划、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法治辽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使命所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布局、战略部署,以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聚力聚焦全面依法治市的实践要求,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和法制督察,统筹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任务落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三要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建强专业队伍,真正把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