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公开承诺(六)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三诺两评”活动的实施方案》(辽纪发[2014]4号)的要求,现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承诺事项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各部门、各单位承诺事项践诺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37—3310011 13298871010
举报邮箱:lyrb3310011@163.com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监察局
2014年6月3日
市科技局
争取国家、省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4400万元,增长幅度在10%以上;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2户、省级创新型企业26户、省级科技企业10户;开展“双走进、双发布”活动。围绕辽源产业发展需求,走进企业,走进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4次,推动项目和技术需求对接,实现产学研协同创新。全年转化省内、市内科技成果50项以上。举办省内专利及成果专题发布会2次以上,并在科技局网站全年滚动发布专利和成果信息。推进20户企业与15所大专院校建立新的技术合作关系;建设元隆达、中医院院士工作站2个。依托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培养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0个,科技创新人才100名。
市人社局(就业局)
一、围绕中心,推进惠民工作。实施民营企业人才开发计划,积极推进和培养技能型、专家型人才,鼓励辽源籍高效毕业生回乡创业就业。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制定非公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参保促进政策。完善城镇居民大病救助政策,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即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部分,分段按相应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可报销80%。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起付线为9600元。继续解决好国企改制失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将国企改制解除关系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位。
二、政务公开,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制度。职称评定、人事考试、企业退休档案审查、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实行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认真受理劳动监察举报,当期结案率达到98%;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5%。
三、从严管理,提升部门形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粗暴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和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437—3168915。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指导基层开展民族工作,做到有机制、有载体、有活动、有成效。
二、积极服务民族经济发展。举办一次少数民族促就业洽谈会,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提供平台,支持少数民族团体开展特色文化演出活动。
市民政局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二、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逐步革除封建迷信丧葬陋俗,禁止在治丧过程中从事送行、夜间守灵、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等活动;大力倡导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
三、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正规养老机构建设力度,争取全市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积极推进“智慧养老”项目,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开展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
一、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规范操作,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全部实行招投标,确保各项工程既是“优质工程”也是“廉政工程”。
二、加快热网建设步伐,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加强供热、供水收费人员培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对城区进行24小时供水改造,确保今年年底我市城区24小时供水率达到85%的目标。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由公用局系统负责的13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审批中心,按规程审批、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市政、燃气执法管理行为,提倡文明执法、柔性管理,融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市政、燃气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四、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办好惠民实事。重点完成青年街、实验高中门前、辽河半岛人行桥和平安广场等“八路一桥一广场”建设改造任务;完成保安公司门前胡同、职业技术学院南胡同、园林处花窖北胡同等20条背街巷路的维修改造;续建北部热源厂2台70兆瓦热水锅炉。市公用局监督电话:0437—3226311 0437—3225281。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37—3310011 13298871010
举报邮箱:lyrb3310011@163.com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监察局
2014年6月3日
市科技局
争取国家、省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4400万元,增长幅度在10%以上;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2户、省级创新型企业26户、省级科技企业10户;开展“双走进、双发布”活动。围绕辽源产业发展需求,走进企业,走进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4次,推动项目和技术需求对接,实现产学研协同创新。全年转化省内、市内科技成果50项以上。举办省内专利及成果专题发布会2次以上,并在科技局网站全年滚动发布专利和成果信息。推进20户企业与15所大专院校建立新的技术合作关系;建设元隆达、中医院院士工作站2个。依托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培养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0个,科技创新人才100名。
市人社局(就业局)
一、围绕中心,推进惠民工作。实施民营企业人才开发计划,积极推进和培养技能型、专家型人才,鼓励辽源籍高效毕业生回乡创业就业。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制定非公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参保促进政策。完善城镇居民大病救助政策,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即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部分,分段按相应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可报销80%。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起付线为9600元。继续解决好国企改制失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将国企改制解除关系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位。
二、政务公开,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制度。职称评定、人事考试、企业退休档案审查、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实行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认真受理劳动监察举报,当期结案率达到98%;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5%。
三、从严管理,提升部门形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粗暴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和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437—3168915。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指导基层开展民族工作,做到有机制、有载体、有活动、有成效。
二、积极服务民族经济发展。举办一次少数民族促就业洽谈会,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提供平台,支持少数民族团体开展特色文化演出活动。
市民政局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二、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逐步革除封建迷信丧葬陋俗,禁止在治丧过程中从事送行、夜间守灵、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等活动;大力倡导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
三、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正规养老机构建设力度,争取全市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积极推进“智慧养老”项目,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开展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
一、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规范操作,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全部实行招投标,确保各项工程既是“优质工程”也是“廉政工程”。
二、加快热网建设步伐,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加强供热、供水收费人员培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对城区进行24小时供水改造,确保今年年底我市城区24小时供水率达到85%的目标。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由公用局系统负责的13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审批中心,按规程审批、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市政、燃气执法管理行为,提倡文明执法、柔性管理,融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市政、燃气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四、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办好惠民实事。重点完成青年街、实验高中门前、辽河半岛人行桥和平安广场等“八路一桥一广场”建设改造任务;完成保安公司门前胡同、职业技术学院南胡同、园林处花窖北胡同等20条背街巷路的维修改造;续建北部热源厂2台70兆瓦热水锅炉。市公用局监督电话:0437—3226311 0437—3225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