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诉调对接持续深入实现“司法治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辽源诉调对接持续深入实现“司法治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本报讯(记者 于芯)7月7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了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具体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充分沟通衔接,就诉调对接相关工作机制运行事宜进行深入交流,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了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诉调对接工作程序与范围,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融合,是辽源法院构建多元解纷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推进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诉讼增量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会上介绍了《意见》全文,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就诉调对接适用范围、调解程序、工作保障、卷宗管理、总结宣传等方面作出解释说明,并深入阐释了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三家单位共同推动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的具体工作举措。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加大与市司法局的联动力度,努力提升诉调对接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立足法院职能,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着眼社会长治久安,整合社会力量,不断开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局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竭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辽源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