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关于对全市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拟进行扶残助学补助的通知

市残联关于对全市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拟进行扶残助学补助的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扶残助学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共辽源市委、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贫困残疾人实施帮扶救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有关精神,省、市、县(区)残联将对2023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取得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残疾人,按考入学校的层次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扶残助学补助。
    请符合以上扶助条件的学生准备入学通知书、户籍证明、《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相关材料,在电脑登录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jldpf.org.cn)进入综合服务大厅“扶残助学金”端口或到所属县(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逾期不办视为放弃。在校残疾学生继续申领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30日。新入学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申领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业务咨询电话:东丰县残联6311618;东辽县残联5108928;龙山区残联3166115;西安区残联3507461;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5211013;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5095662。
    辽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