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记者 徐楠 王彦雨)7月5日,市委书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德生主持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辽源市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国家及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辽源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源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市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宇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对吉林农业农村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记嘱托,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是历史性任务、是“国之大者”,不能当作一般工作任务来抓,要用超常规的手段抓乡村振兴工作,全链条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过程推进乡村建设、全周期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及全领域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断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会议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亲自抓在手上的大事要事。乡村振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常规性工作,具有根本性、持久性,要全过程全方位全主体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响鼓重槌抓好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把帮扶政策衔接好、把衔接措施落到位,精准务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会议指出,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全过程推进乡村建设,认真学习掌握浙江“千万工程”所蕴含的理念和方法,立足实际、科学规划,稳扎稳打、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推动乡村发展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地全面提升,加快打造具有辽源特色的美丽乡村,为推进辽源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