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扛起治水兴水政治责任 努力实现河湖安澜绿色发展

辽源市二〇二三年市级总河长会议强调
坚决扛起治水兴水政治责任 努力实现河湖安澜绿色发展




    本报讯(记者 徐楠 王彦雨)6月27日,我市召开2023年市级总河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总河长会议部署,分析总结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让辽源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沈德生参加会议并讲话。市长、市总河长程宇主持会议。
    沈德生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水生态,事关安全大局、事关长远发展,既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份责任担当。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牢治水兴水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抓好河湖管理保护是发展大局所系、辽源振兴所需、人民群众所盼,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要在提高河湖长制实效性、护河治水系统性、水利工程支撑性上聚焦发力,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开创辽源治水兴水新局面。要健全责任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河湖治理,构建全域全程全民治水的现代治理体系,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真正让河湖安澜成为全市振兴发展的靓丽底色。
    沈德生强调,即将进入主汛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阵以待、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到基层、到现场、到一线,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充分准备,对防洪预案、物资准备、应急演练、抢险队伍衔接和隐患排查整改再检查再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程宇强调,要明确全年预期目标,聚焦建设辽源幸福河湖具体要求,聚焦历次考核、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聚焦年度工作要点、考核细则,按照“五化”工作法,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统筹抓好水利项目建设、河湖“清四乱”、水域岸线排查整治、消除“光板河”及绿水长廊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辽源河湖建设水平。要突出抓好防洪安全,强化极限思维、底线思维、系统思维,抓好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做好防汛抗涝物资准备和人员准备,抢抓险工险段修复及涉水工程建设,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听取了2022年全市河长制工作总结和2023年部署,审议通过了《辽源市2023年“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工作要点》《辽源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辽源市河长制工作述职制度》及其他相关配套制度。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高新区总河长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同志作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
    市领导李晨芳、朱永丰、徐晖、程炜博、王伟国、曾海洋、王龙、吕明、司马江翃、李恩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