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共治 坚守“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 宋建立
“多一些‘马前卒’,少一些‘马后炮’;多一些依法执法,少一些‘钓鱼执法’;多一些‘铁腕治乱’,少一些‘人情勾兑’,全过程、多渠道、多形式实施监管”,食品监管部门的声音铿锵有力,打响了食品安全保卫战。
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必须向群众输送安全的食品,筑牢这道屏障。同时,要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食品经营“源头可溯、监管可控、去向可查”的目标,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卫餐桌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对餐桌上的污染“零容忍”,切实守护起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民生大事、惠民实事。广大群众更要提高安全消费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为自己撑起一把食品安全“保护伞”。对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人人都有权检举、揭发、控告,只有让无视生命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我们的餐桌安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人人都是食品的消费者。只有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享受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才能达到“社会共治”的良好效果,我们才能坚决果断地回答:“食品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