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陈博琳)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凤林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市中医院、龙山区史良口腔诊所、辽源市第十九中学、东辽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县白泉镇卫生院、白泉镇德忠村卫生室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与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及资金落实使用和监督管理等保障性措施落实等情况,并就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讨解决办法、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检查组了解到,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律各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进健康辽源建设,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提升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此,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贯彻实施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辽源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重要意义,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高度,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实现良法善治的目标;要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提高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能力;要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引进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普及健康卫生知识、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让卫生健康惠及千家万户;要全面落实法律要求,对照法条查漏补缺、落实政策,推动我市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