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业务创新 助力职工圆住房梦

住房贷款业务创新 助力职工圆住房梦
辽源公积金推出“组合贷”业务


    本报讯(记者 李锋)5月10日,在辽源公积金与吉林银行联合举行的首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业务发放仪式上,辽源公积金与吉林银行辽源分行负责人共同向大唐辽源发电厂职工孙向阳发放了我市首笔“组合贷”业务证书。这标志着从5月10日起,我市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此次推出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是在全国率先实现贷款一次性办结和实现公积金与不动产登记的业务、数据、人员“三融合”等多项惠民举措后,辽源公积金为了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缓解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压力,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积极与各商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多方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后而推出的又一项惠民新举措。住房公积金“组合贷”业务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住房公积金“组合贷”业务的推出,将有效解决部分购房群众“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但额度不够;商业贷款额度高,但利率成本相对较高”的现实矛盾,为购房人贷款还款减轻不少压力,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
    辽源公积金负责人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与吉林银行辽源分行经过多次磨合和研讨,最终达成合作。这对满足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拉动经济有效增长将发挥重要作用。今后,辽源公积金还将适时地同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开通“组合贷”“商转公”贷款业务,为更多有“商转公”“组合贷”业务需求的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