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辽源市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八届辽源市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本报讯(记者 于芯 付晓娇 陈博琳 张莹莹 张爽)近日,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按照市委工作安排,4月20日至24日,4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和辽源高新区、东丰县开发区、东辽县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会议反馈。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有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不够深入,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园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国有公司监管不严,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存在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有的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相关要求,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直面问题、深挖根源、靶向整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反馈强调,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市委巡察办要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