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6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坤、秘书长刘宝章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副市长汤艳及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自2013年12月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分析、研究我市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中客观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深调研、重整改、建机制等形式,建立并完善了医疗卫生行风治理专项规章制度,突出“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力落实行业“九不准”,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又深入到市中医院、市妇婴医院、东辽县医院、市眼科医院、龙山区医院等医疗机构,分组对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后,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