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全省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本报讯(记者 徐楠 魏利军)3月29日,全省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交流会在我市召开,这是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以来首场工作交流会。省委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刘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程宇应邀出席会议并致辞。
    刘川指出,辽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此次在辽源参观学习和研讨交流,进一步开阔视野、交流经验、启发思路,切实把本次会议的收获转化为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工作进展的生动实践,提高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履职能力,全力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刘川强调,法治建设工作承载着重大责任使命,任重而道远。新形势下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各方力量,强化工作保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在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定做好法治工作的信心决心,进一步增强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履职尽责能力,强化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保障措施,在奋力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程宇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省司法厅领导和各市(州)同仁来辽源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此次交流会在辽源召开,是省委对我市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和鼓舞。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正确领导下,我市始终以法治强保障、以法治促发展、以法治优环境,取得了点滴成绩、积累了有效做法。更希望通过此次平台与各市(州)深化交流、互通有无、巩固成果。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以“一规划两纲要”为遵循、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辽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辽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吉林全面振兴中不断追求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参观了辽源市宪法主题公园,现场观摩了辽源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资料,就如何发挥好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作用进行了专题研讨,并观看了辽源市法治建设专题片,长春市、辽源市、通化市,桦甸市、东丰县、集安市、宁江区党委依法治市(县、区)办交流了法治建设经验做法。
    会议由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梁向东主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徐晖,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初冬出席会议。全省各市(州)、县(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共11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