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暖心的异地办案

一次暖心的异地办案
本报记者 姜默涵


    “小葛,一会儿在与当事人谈话的时候要随时注意他的身体状况,控制好时间,他刚从ICU转回普通病房没多久,需要多休息。”二月里的一天清晨,一辆警车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发,驶向四平市中心医院。车内,法官李志华和助理葛恒琦在对此次出行的对接工作进行安排。
    据了解,2022年初冬,一起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交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李志华法官手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案一方当事人任某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伤势严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住进了医院ICU病房,无法进行参与庭审等案件正常审理程序,且因事故发生突然,任某并未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无法继续进行。在了解到当事人情况后,为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李志华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多次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及时掌握任某的身体情况。当得知任某恢复意识后,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其所在医院进行诉讼代理人授权确认。
    病房内,李志华为任某进行了案件代理的授权。任某的家属眼含热泪地说:“李法官,你们这一趟来,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案子一天不审完,我们这心就一天不踏实。”离开前,李志华细心安抚任某家属焦急情绪并对其释明了该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顺利完成当事人诉讼代理授权后,李志华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审理此案,确保双方当事人都能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异地办理的一次次奔波,是法官践行以民为本的真实写照、是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坚定决心,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实地实际解决难题,做到守护正义“不打烊”、司法服务“不缺项”,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