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接续乡村振兴帮扶

东丰县人民法院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接续乡村振兴帮扶


    本报讯(记者 姜默涵)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日前,东丰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了对原包保脱贫户的帮扶工作。
    据悉,东丰县人民法院自2014年起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在脱贫攻坚中包保了大阳镇保胜村等4个村的64户贫困户,经过多年的坚实努力,帮扶对象已全部脱贫。
    东丰县人民法院派出工作人员多次到各村了解脱贫户的生产生活状况以及所需支持,确保脱贫户不返贫。为清晰掌握脱贫户的生产生活状况,东丰法院工作人员查阅了脱贫户的医保、社保、教育、收入档案,到脱贫户家中实地查看他们的住房、饮水情况。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包保单位持续关注和帮扶下,每个脱贫户均无返贫风险。春节前夕,法院工作人员再次走进包保脱贫户家中,为他们送去了大米、豆油等生活物资。脱贫户向法院工作人员述说着自己的生活情况、感谢党委政府的关怀、对新的一年生产物资的准备、对乡村振兴的想法和打算……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近年来,东丰县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司法为民工作,在胜利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后,没有间断对包保乡(镇)、脱贫村和脱贫户的帮扶,并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将扶农助农帮农的情怀根植于东丰大地,不断用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人民幸福奉献着温暖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