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东辽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助力东辽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宗旨,去年以来,东辽县人民检察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东辽河生态环境保护,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推出东辽河水质监测民生实事项目,助力打赢东辽河污染防治攻坚战。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建成的快速检测室可开展空气污染、食品安全、土壤重金属污染、噪声污染及水质污染五大门类的快速检测,为做好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及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开展水质监测,该院在东辽河支流与干流交汇处及重点易污染区域,设置12个水质检测点,定期派员携带便携式检测设备到检测点进行实地检测和抽取水样,并进行数据分析,为查办案件和预防污染提供依据。2022年,该院共开展水质检测20余次。
    探索建立“河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县水利局会签了《“河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河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检察长巡河工作,将检察长巡河与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结合起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巡”发现问题、以“巡”促问题整改。2022年,共开展检察长巡河7次,办理东辽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
    2022年上半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长巡河推进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时,经常规性水质检测发现东辽县西孟桥下东辽河干流水质超出以往检测数值,随即展开追踪溯源工作。经追溯,东辽河兴国段连城桥附近河道内有千余平方米的黑臭水体,经快速检测室设备检测,该河道水质COD数值严重超标。2022年8月,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两次组织召开听证+磋商会议。会议邀请省人民检察院铁检分院、沈阳铁路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参会,共同分析该处污染水体形成原因,研究解决整治污染问题举措。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水质检测项目在加强东辽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水质检测项目,助力东辽河污染防治,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