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在政协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3年1月7日)
施玉林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政协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焦辽源全面绿色转型,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提案工作创新发展,为辽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凝聚了智慧和力量。一年来,共收到提案214件,立案121件(其中合并立案51件),立案率80.4%;其中选定重点提案13件,占10.7%。提案办理答复率100%,提案成果得到有效运用。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94件,占已办复提案的77.7%;已经纳入计划和议事日程的21件,占已办复提案的17.4%;因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6件,占已办复提案的4.9%。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年来,市政协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全面提升了提案工作水平。
(一)坚持提质增效,提案质量得到新提高。加强提案征集指导,面对换届后新委员占比较大的实际,积极引导新一届政协委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踊跃提交提案,提案数量较上一年提高了22.9%。严把立案审查关口,严格立案标准,不予立案42件,占征集提案总数的19.6%;加大并案力度,合并立案51件,占征集提案总数的23.8%,提案整体质量得到有效保证。突出协商民主理念,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联合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提案的选题、审查、办理、是否立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沟通协商,确保提案提得准、立得住、办得了、落得实。
(二)加大督办力度,办理落实取得新成效。对标“五化工作法”建立提案督办清单台账,明确“谁交办、谁领办、谁主办、谁督办”的责任体系,采取定期反馈、汇总和通报等措施,跟踪推进落实,逐一按时办结。采取联合督办、专题督办、调研视察、面复面商、书面审查、协助巡察等多种督办形式,增加督办协商密度,以督办促落实、促转化。
(三)注重探索创新,机制保障实现新突破。实施市级领导领办督办制度,13件重点提案全部由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实现了重点提案办理高位推动和高端协商,发挥了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提案答复前置审查制度,对承办单位拟答复事项,采取先审核把关、后书面反馈的方式,提高办理回复质量和提案人的满意度。在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书面答复进行前置审查中,共提出意见建议8条,交由相关承办部门进行二次办理。
三、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提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度融入辽源全面绿色转型大局,着力完善协商民主,着力筑牢精品意识,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服务由事务型向创新型转变,形成办前沟通、办中监督、办后评价的工作闭环,奋力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协商为要,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商”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真正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流程,体现在“提、立、办、督、评”各环节。丰富协商形式,推动重点提案高层协商、难点提案反复协商、热点提案当面协商、民生提案即时协商。搭建协商平台,召开终审立案协商会、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知情明政情况通报会,精心组织调研视察和走访座谈,为提案协商创造条件。提高协商效能,增加协商密度和频次,营造提办双方坦诚交流氛围,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二)坚持质量优先,提升建言献策水平。强化“质”的标准,做到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同向发力。准确把握党政之要和民生所需,努力在“提的对、提的准、提的好”上下功夫,积极引导政协委员紧扣党的二十大重大战略部署、市委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切,精准选题,科学破题。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协委员服务发展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撰写提案的能力,为全面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效能导向,促进提案落地转化。凝聚“办”的合力,变“你提我办”为以商促办、协商共办,打通提案成果落地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动提案及早转化为服务辽源振兴发展的有效举措。加大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力度,实施协商督办、跟踪问效和清单化办理,发挥“办好一件,影响一片”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推动提案办理成果转化落实上持续发力,认真开展“回头看”,对上一年度重点提案、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开展精细化、点对点视察督办,力求提办双方满意、问题有效解决。
(四)坚持创新推动,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完善“制”的功能,推进提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以提案工作条例为统领的工作制度体系,坚持和深化市级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重点提案答复前置审查等制度机制。制定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完善提高提案工作质效的动力机制。探索开展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推进提办双方互评,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