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7日政协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至6日召开,会期三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讨论中共辽源市委书记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大会发言;
    五、列席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开幕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两院”报告及其他报告(书面)并进行协商;
    六、补选政协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
    七、审议通过《政协辽源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八、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