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统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统
张丽霞
在全党全国人民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统计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统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作为中央直属的统计调查机构,将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努力谱写统计调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分别就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和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行部署,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治统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依法治统必须始终围绕统计工作大局,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根本目标,构筑起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新时代,我们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进一步夯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统计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依法统计、有案必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确保统计法定职责义务履行到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有效根除,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规范统计行为,增强底线意识。推进依法统计,核心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一是严格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实施统计调查项目,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确保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的规范。二是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坚决拒绝和抵制违法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维护统计权威。三是构建诚信体系。借鉴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关于调查对象为个人的统计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度,避免调查中出现拒报、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
突出普法宣传,涵养法治生态。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统计法治宣传作为事关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使依法统计深入人心。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让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更加明晰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及发生统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要大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业务培训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机制,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