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疏”后“堵”根除“牛皮癣”

先“疏”后“堵”根除“牛皮癣”
董广亮 田蓓蕾


    家住颐和上书园的王先生担心新安装的防盗门被贴“小广告”,在门镜上夹了一张劝告条,上书“请勿在门上贴小广告。谢谢”,并附了两个笑脸图案。事实上,在各住宅小区的房门上或走廊墙面上被贴得花里胡哨、面目全非的现象极为普遍。
    “小广告”被称为城市“牛皮癣”,可见其直观性和顽劣性。城市的大街小巷、各类建筑、公共设施、楼道房门等处都有层层“小广告”的“依附傍身”,这些小广告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容环境,不利于创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更为关键的是,私自张贴的小广告未经审核批准,其散发的信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多年来,虽采取诸多措施,但依然达不到完全根治的效果,广大市民对此深恶痛绝。
    近两年,随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持续推进,城市顽疾“小广告”的清理整治效果愈加明显。特别是当前开展的“走遍辽源、为城市美颜”活动,更是集中全市力量,对各住宅小区内张贴涂画的“小广告”进行全面清除。虽然近期违规贴画的“小广告”数量明显减少,但仅靠整治清理,难以彻底根治。
    所谓治病必求于本。归根结底,“本”在于“制癣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破坏和谐洁美的公共安全环境,此“病”当自省,做人需自重。除了自身要醒悟、改正,还要提升公德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强化主人翁作用,从根本上肃清正源。
    “小广告”之所以如此顽固,是因为有市场供需。因此,要在“疏”上做文章,引导帮助他们转变信息传播方式,建立完善低成本、传播快、范围广的“小广告”发布平台,规范整合管理,更好满足他们的合理需要。
    在“疏”的同时,也要在“堵”上下功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随意张贴涂画“小广告”属于违法行为,因其涉嫌损坏公私财物,可处拘留并处罚金。各职能部门要真正重视起来,形成合力,依法严打,发现一个重罚一个,做到“狠准久”。
    相信,先“疏”后“堵”,城市“牛皮癣”会得到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