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市委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王茵)11月3日上午,市委书记柴伟主持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辽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听取了各县(区)党委、高新区党工委关于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聚焦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党建跃上新层次。深入实施好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工程、村级党组织“头雁”工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程,更好地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发展优势。二是聚焦凝聚融合,推动街道(社区)党建迈上新台阶。做好凝聚群众文章、共建共治共享文章、队伍建设文章、阵地建设文章,使其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不断增强其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三是聚焦“双强”目标,推动“两新”党建开创新局面。建立健全实体机构,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提升融合发展水平,将党建工作全面融入企业发展、行政架构、人才培养、生产经营、文化建设、形象塑造等各方面。四是聚焦提质增效,推动基层治理迈出新步伐。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统筹重点任务落实,建强基层治理队伍,认真解决好基层治理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五是聚焦质量提升,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取得新成果。抓实BTX建设,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六是聚焦责任落实,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拓展,形成有责必担、履责必严、失责必究的责任链条,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问责机制的倒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