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2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召开

市生态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2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王茵 夏景明)9月28日下午,市生态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2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柴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程宇主持会议。市领导李晨芳、徐晖、吴波、王伟国、王龙、李鹏飞、吕明、司马江翃,市委秘书长李恩来、市政府秘书长王保宇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景俊海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批示精神,通报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市清洁取暖项目进展情况和非煤矿山整治情况。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确保不发生反弹反复、不发生同类问题;对未完成的问题,要全部列入重点督办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倒排工期,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要全力完成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任务。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和自身薄弱环节,不折不扣完成考核迎检任务;在不拖不欠、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平台公司及土地等资产的价值投入,研究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问题;坚持科学论证、精心谋划,积极争取环保项目,保证可持续性。要全力解决现存的环境问题,包括影响空气质量、断面水质达标、土壤安全利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力抓好生态修复,切实维护环境安全。要全力转变作风提升效能。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对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要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五个办结标准”进行办理和结案。对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防止有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和社会问题发生。
    会议强调,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准细化工作任务,运用“五化”工作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明晰责任、密切配合,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要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力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要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扎实做好相关项目的技术路线调整和项目变更,积极做好清洁取暖项目国家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做好资金拨付和保障工作。
    各县(区)、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辽源市生态强市领导小组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