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义务“检察官”

本报记者  于芯


    在龙山区北寿社区,有一位退休的“老检察官”李华。原本应该享受退休生活、含饴弄孙的李华,如今还在上班,工作地点也从退休前的西安区检察院反贪局转到了龙山区北寿社区。
    为何已退休7年的她能再次回到检察工作岗位?在社区,她又能为居民做些什么?还有哪些故事是我们未曾了解的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进了社区检察服务站,走进了李华的生活。
    每天8时20分,李华都会准时来到办公室,换上制服,坐在办公桌前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5月14日,记者来到北寿社区检察工作服务站。墙上一张印有“社区检察服务站工作职能”的揭示板映入眼帘;书架上摆放着一些法律书籍。见到李华时,她正在给居民刘女士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以前很少有机会和检察官接触,现在有啥事随时都可以到你们办公室里咨询了。谢谢你,这下让我心里有底了。”刘女士拉着李华的手感激地说。
    2007年,从一线岗位上退下来后,李华义务普法的脚步就从没停下过。身边的亲戚朋友、邻里,只要遇到与法律有关的事儿,都会先找到李华问过,心里才能“落底儿”。李华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就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为民普法是我一生的职责。”
    2012年4月,市检察院在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中,在全市建立了4处检察服务站,已退休的李华被市检察院返聘为西安区裕明社区检察工作服务站站长。重新回归岗位的李华,刚上任时显得有点“不知所措”。她说:“当初,社区内的很多居民都不知道检察工作服务站是做啥的。”为了给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代表提个醒、打个样儿,只要社区开会,李华都会主动参加,而且每次参加会议时她都会选择恰当时机,向与会的干部、居民、群众代表解释服务站职能。遇到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李华就仔细地为他们讲解法律条例。渐渐地,李华“说法讲法”的事儿在社区干部和居民中口口相传,于是,李华成为群众身边的义务“普法员”。
    “老百姓来找我,是对我的信任,只要居民满意了,就是我最大的快乐!”今年1月,李华调任龙山区北寿社区检察工作服务站任站长。社区居民高德华说:“自从听说社区来了义务‘检察官’,我不管遇到什么事儿都愿意到这找她唠唠。”社区工作人员孙祥秋接过话茬说:“有这样好的法律专家在身边普法,你还担心有事儿没地方问吗?”李华曾帮教过的一名矫正人员深有感触地说:“要不是李奶奶给我算了笔违法成本账,也许我已经向幸福生活告别而成为阶下囚啦!”
    北寿社区党工委书记郭丹对记者说:“如今的社区检察工作服务站已成为社区与群众‘零距离’交流的平台,成为社区居民了解检察工作、运用法律保护个人利益的重要途径和窗口。”
    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开办法律讲堂……李华用“执著、担当、奉献”的精神,忠诚地履行着检察官的职责,成为群众心中的一本“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