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司法局
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工作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面工作,研究落实举措,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有序开展,着重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矫治质效,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积极打造具有辽源特色的社会化延伸工作新格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严”字当头,抓好人员管控。持续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工作,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思想报告工作机制,采取智能化管控措施,及时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到管控不漏一人。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
“强”字着力,配备工作力量。按照每个县(区)确定两名责任警察的原则,市强戒所派出12名戒毒警察参加社会化延伸工作,涵盖教育、管理、心理等多个特长岗位,有效缓解了基层任务繁重、队伍编制配备不足、执法管理工作难等突出问题。
“细”字打底,规范制度体系。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内容,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制度,逐步建立月分析研判、督导检查、工作考评、心理辅导等制度机制,起草了《辽源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了决策及时、反应迅速、协同作战的工作体制机制,为确保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字着眼,发挥职能优势。选派的戒毒警察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挥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已选派民警深入基层司法所30余人次,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调查200余人次,对重点人员进行单独教育谈话及心理辅导26次,利用市强戒所场所资源优势开展集中检测两次,切实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对特殊人群的管控能力。
“心”字相交,推动工作发展。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在管理过程中思想、心理、生活、社交等方面开展深入调查,下发问卷300余份,进一步理顺衔接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市强戒所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在全市开展了心理健康讲座活动,讲座活动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讲座从法、理、情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听课人员摆正了心态,表示愿意安心服法,降低了再犯罪风险。 (司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