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更要注重食品安全

夏季更要注重食品安全

编者按:
    又到了一年中最热的时节。人们在大快朵颐之时,因为饮食不当导致的疾病也多了起来。夏季气温不断升高、湿度不断增大,各类病媒活动频繁,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易发、高发,贪吃、贪凉很容易引起胃肠疾病。因此,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本版专刊联合我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四大“陷阱”勿落入


    “细菌”陷阱——高温天气  要警惕身边隐藏“毒物”


    在夏季,有一件十分令人头痛的事情,就是食物腐败问题。夏季蔬菜、水果大量上市,但气温的升高和湿度的增加也为细菌的繁殖提供了条件,且高温天气会加快食物腐败,使夏季成为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此外,夏季蚊蝇、蟑螂滋生,它们在食物上经过、停留时也会传播有害细菌和病毒。如果人们不慎食用了这些食物,可能就会导致一系列疾病,危害身体健康。
    吃饭要吃新鲜的,最好现吃现做。剩饭菜不但营养成分降低,即使加热亦不保险。因为加热只能杀灭一般细菌,有些细菌的芽孢可耐高温,有的毒素仅加热是破坏不了的,如烂菜可以产生有毒的亚硝酸盐,人吃了就会中毒,还有霉变粮食及油料中的黄曲霉素,均不是加热就可以清除的。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生鲜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导致腐败变质,应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冷藏环境的温度范围应在0℃—8℃、冷冻温度宜低于-12℃),并尽量做到分隔或者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不宜久存。 
    除此之外,我们要学会观察食品是否腐败变质。食品的腐败变质一般会在感官性状上发生变化,如产生不良味道(恶臭味、哈喇味、酸味、酒味等)、难看的颜色、弹性降低、黏度增加等。因此,感官鉴定是以人的视觉、嗅觉、触觉、味觉来查验食品初期腐败变质的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尽量不吃生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鱼、虾、蟹、蛙等海产品;肉禽和水产品要经过高温消毒才能食用;加工过生食产品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再使用,用来切生熟食品的砧板和刀具应该分开使用,避免污染;长时间使用的碗筷勺等应当经常高温消毒;所用调料,如酱油、醋等夏天容易生霉,要注意更新。


    “冰凉”陷阱——夏季贪凉  “致病”容易“治病”难


    夏天到了,天气越来越热。生活中不少人以为多吃冷饮或生冷食品有助于消除“苦夏”症状。因此,各种冰镇饮料、冰镇啤酒、冰镇西瓜、冰点等食物到了最“热”的时候。事实上,适量吃些凉食能起到一定的解暑降温作用,但是过多食用就容易使胃肠温度下降,并导致胃肠功能紊乱,甚至损伤脾胃,不但可能影响食欲,更可能诱发腹痛、腹泻等病症。要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脾胃虚寒,也是“润物细无声”,“致病”容易“治病”难。
    有多年从医经验的王明洋表示:“现在食物并不缺乏,但很多孩子包括一些年轻人,为什么还是免疫力差、体质瘦弱、干吃不胖,从中医的角度来看,和经常吃寒凉食物有密切关系。尤其孩子年龄越小,吃寒凉食物对脾胃的影响就越大。雪糕、冰淇淋是高脂肪、高糖的食品,吃多了不仅不易消化,还会降低食欲。尤其是雪糕、冰淇淋的温度都在0℃以下,而人体的正常体温是37℃左右,如此悬殊的温差对胃肠道刺激较大,易导致胃肠道血管收缩、消化液分泌减少。如果进食冷饮过频或过量,还会削弱胃黏膜的保护屏障作用,引起急性胃炎、肠道功能紊乱等,导致厌食、消瘦,出现黄而暗的特征性面孔,医生形象地称之为‘冰棍脸’。”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才能科学解暑?可以多喝开水,补充电解质。夏季天气炎热,人体会通过流汗来解暑降温,身体失水较多。建议夏季成人每天饮水不少于1500毫升,以白开水或茶水为佳;还可以喝些绿豆汤、酸梅汤等消暑饮品;要控制啤酒、甜味饮料的摄入量,少吃冷饮。需要提示的是,肾病患者要适当控制饮水量,以免增加肾脏负担;寒凉体质的人要适当减少绿豆汤的摄入量。同时,可以通过吃西瓜等富含水分的食物来增加水的摄入量,但要注意不能过量食用。夏天饮食需合理,寒凉食物不能多吃。


    “美味”陷阱——口腹之欲别用健康“埋单”


    啤酒、烧烤、小龙虾,再配上海鲜、啤酒,夏季美食花样百出。面对琳琅满目的美食,不少人三五成群地开怀畅饮、胡吃海喝。当口腹之欲得到满足的同时,殊不知,也正在给自己埋下健康隐患。
    胡吃海喝最先遭殃的就是胃了。吃太多容易加重胃部负担,引起胃肠道疾病,吃太多还会导致胃液无法及时消化大量的食物,从而引发胃痛。近日,田先生在饭店和朋友聚餐,吃了不少烤肉和小龙虾。谁知刚到家就感到肚子隐隐作痛,一个小时后上吐下泻,赶紧到市医院看急诊,结果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经常暴饮暴食不仅危害消化系统,也容易影响人们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等。
    除此之外,在放肆地大吃大喝的同时,你也很可能已经被痛风悄悄地盯上了。大排档是夏季夜晚的一道风景线,而冰镇啤酒也是每个饭桌上少不了的“抢手货”,但是边喝边聊很容易喝过量。啤酒中的乙醇不仅会伤肝肾,还会对心脏造成影响,我们称之为“啤酒病”。加上啤酒属酿造类饮品,嘌呤较高,长期饮用还易诱发痛风。医生建议,成人每次饮用量最好不超过300毫升,一天不超过500毫升,温度在12℃—15℃为宜。
    为了身体健康,平时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尤为重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疫情期间外出就餐做好个人防护,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切忌暴饮暴食。
    辽源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外出就餐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笑脸”标识、就餐环境卫生整洁、实施“明厨亮灶”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举办宴席,要选择有接待能力的餐厅举办;就餐注意荤素搭配,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火锅、串串类食材要煮熟后食用;食用散装白酒或泡酒,应采购标识标签齐全以及基酒、泡制材料符合规定的酒类;文明就餐,采用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污染;少食街边不洁冷饮、冷食。


    “消费”陷阱——购物不能太“任性”  入口食物要谨慎


    据我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介绍,根据以往抽检情况,夏季食用农产品中,杀虫剂与除草剂等农药使用量增大,导致残留超标的情况有所增多,一些商品还存在过期、涨袋等问题。因此,市民在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注意查看产品外观和包装信息。选购食品原材料,要到具备相应资质、食品储存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谨慎购买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等。不食用野生河豚鱼、野蘑菇、野果。在食用一些蔬菜、水果前,更应进行充分清洗。
    另外,我们还要注意防止食物被细菌污染。要购买新鲜的食品,不要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如买鱼要买活的,买猪肉要买有“印花”的。这要通过购买者的看、闻、摸等方法去识别。最好不要购买半生不熟的所谓“熟食”,即使购买也要重新加热加工后再食用,尽量不要食用生炝海水产品等等。选购好食品后,低温贮存食品是控制细菌繁殖的重要措施。食品购回后,要及时放进冰箱,进行冷冻、冷藏保管,还有盐渍、高糖、降低食品含水量等措施也能控制细菌繁殖。有的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在繁殖过程中产生葡萄球菌肠毒素,加热只能杀死金黄色葡萄球菌,而不能破坏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用后还会引起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所以,控制细菌繁殖非常关键。在食用前还要彻底杀灭细菌,而加热是杀灭细菌、防止食物中毒的重要措施。同时注意食物要烧熟煮透,特别注意大块食品,即是水烧沸了,有时还烧沸了一段时间,但食品中心的温度不高,还没达到杀死细菌的要求,还有活菌存在,假如有致病菌,就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只要注意做好以上几个环节,就能有效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外卖持续升温网络订餐别随意


    打开外卖APP,各色饭菜图片诱人;动动手指,足不出户便有美食送上门;再用上优惠券,比去店里吃还便宜。如今,外卖平台在市区走红。
    市民张女士是手机外卖的忠实客户。盖浇饭、炒菜、各类特色小吃……只要能点的外卖,她几乎都尝过。“天热不想出门也不想做饭,动动手指,美食送到家门口,确实很方便。”在张女士看来,网络订餐的兴起给她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她说:“打开手机,上面有很多餐厅,可以随便挑,各个菜品都配有图片和网友的评价,而且比店里还实惠。”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消费者对订餐软件也有诸多疑问。比如,有些外卖商家没有实体店、外卖食品不卫生等。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不少网上号称卫生干净的餐馆,实际上是脏乱差的“家庭小作坊”。体验过程中,记者看到,许多挂在网上的外卖商,均未明确标注自家经营资质。
    对于消费者而言,网上订餐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饭来张口”就可以了,但其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我们谨慎再谨慎。对此,我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要选择规范的网络订餐平台和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信誉较好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物时,要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核对“食安封签”是否完好,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同时应及时食用餐食,勿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不宜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要保存订单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




护航食品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请依法维权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同时提升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依法维权。
    在食品经营场所消费时,应主动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就餐后,一旦出现胃肠不适、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而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也应注意,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留存进货票据,保证溯源清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当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情况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祝琪尧 采写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