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正的清官

    “宁可死在法台前,绝不躺在病床上。”10余年间3次身患癌症,做了3次大手术,3次从死亡线上爬回到他无比热爱的审判事业中;先后任乡(镇)派出所所长、党委秘书、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工作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他,就是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共产党员、今年57岁的王宝胜。众人评价他是——

一个真正的清官

张学刚  王华荣  本报记者  李及肃

    1997年1月,王宝胜发现自己有时咯血,并有乳腺增生等症状。但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他只认为自己是过度疲劳而没有在意。到了5月份,他的病症日趋明显,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而且已到了中晚期。经历了第一次大手术后不久,他就投入到工作之中。在王宝胜肺癌手术后第八个月后的一天下午,他突然昏倒在工作岗位上,后被确诊为转移性脑癌。脑部手术仅20天,王宝胜再次回到了工作岗位。2007年5月,王宝胜又被查出患有食道癌。第三次面对癌症的威胁,他仍然选择了顽强,并再一次创造了奇迹!术后仅1个半月,他又一次回到了干警们中间,继续为审判事业贡献他不竭的力量。
    在法院工作30年,王宝胜共经手办理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没有一件错案,更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他办案不公,熟悉他的人都说他“脸黑”。
    在几年前的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被告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继而厮打一处,致使原告被打伤住院,要求被告赔偿。被告的哥哥是王宝胜以前在派出所工作时的同事,案件刚接手,他就来找王宝胜,让他帮忙。王宝胜把脸一沉,对他说:“我们都是执法人员,更应该守法,为老百姓办事。”最后,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没有给被告任何偏袒。事后,这位说情者说:“王宝胜脸太黑,一点面儿都不给。”而原告人却感激地说:“王宝胜办案真公道。”
    案件久拖不决是当前的焦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王宝胜将其作为工作的戒条,时时处处想着群众的利益,避免出现此类情况。2000年,王宝胜所在庭室受理了经过几次重审的原告王某,诉被告辽源某钢铁厂等3家单位工伤损害赔偿一案。审理过程中,王宝胜放弃休息日,连续4周工作到深夜。通过仔细阅读4本案卷和充分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第三十四天将案件审结,历时近4年的案件在短时间内就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当事人接到判决后热泪盈眶,激动地说:“感谢王庭长,感谢法院还事实于真相!”并送上了两面锦旗。
    王宝胜家住在农村,一家4口人的生活全靠他自己的工资维持。为了把家庭的支出减到最低限度,他没有把家搬到县城,唯一的理由是农村开销小,妻子务农还可以补贴家用。后来两个女儿长大了,面临入学问题,他才借了5000元钱买了处20多平方米低矮、破旧的房子,将家搬到了县城。亲友都说他是个“死心眼”,不会“用权”。王宝胜却直言道:“虽贫贱,志不移,清贫不祸,不能因为穷而失人格,做权钱交易。”直到1996年,他才在亲属和同事的帮助下住上了楼房。在他和妻子东挪西借筹集购楼款时,一位王宝胜曾为其公司清欠回50余万元的公司负责人找到王宝胜,要资助他1万元钱,王宝胜坚决没有接受。该公司负责人赞叹王宝胜的操守,逢人就说:“王宝胜是一个真正的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