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党建工作推动手工业合作

早期党建工作推动手工业合作


    1953—1956年,辽源市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实行三大改造。私有手工业在辽源经济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不断加强健全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手工业生产合作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发展,逐渐完成了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变的社会主义改造。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手工业劳动者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是手工业合作社的一种高级形式。社员入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手工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由社员大会选出的社长领导组织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对集体负责。辽源的手工业合作生产通过成立手工业供销组、创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基本完成了手工业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过渡。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明确提出:实现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总路线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要通过合作化道路把手工业个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为完成此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必须有坚强的党的领导才能实现,否则是不可能的。
    辽源市手工业合作社建立之初,合作社组织发展较好。截至1955年,全市共有一个生产社、三个生产小组,共有社员574名。当时党的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共产党员较少,社员政治思想觉悟不高,生产积极性不强。市委、市政府认识到手工业合作社党的组织状况还满足不了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由于我市工业合作社组织中仅有党员十三名,占手工业组织中社员的2.26%。在手工业合作社基层中,80%没有建立独立的支部组织。十四个社(组)中有十二个社(组)还没有党员,有百分之四十的社(组)没有入党积极分子。即便有党员,大多都是新党员,对党的宗旨概念理解还不够,大多合作社员的觉悟不高。社员存在情绪波动现象,不能正常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
    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合作社的生产资料归社员集体所有,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生产实行民主管理。合作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社的组成在城镇至少要有社员15人,在农村至少要有社员10人,不足上述人数的可以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统一制定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要灵活安排,采取集中生产或分散生产,以及流动服务等多种经营方式。手工业合作社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合作社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管理水平等具体情况,采取个人或者小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加奖励和分成工资等形式。手工业合作社年终决算的盈余,缴纳所得税和弥补上年度亏损,余额的一部分用于合作社行政费用,其他留给合作社自行支配,用于经济生产发展、福利和奖励资金。
    手工业合作社的党组织不断扩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出模范带头作用,经济生产力不断提高,陆续又产生一批新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不断壮大的城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开始过渡为合作工厂和国营工厂。 (市档案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