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动检察创省文明标兵

以能动检察创省文明标兵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 于芯 吴培民


    自201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化品牌为载体、以提升能力为保障,大力弘扬“三种作风”和“三种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工作中,持续推动新时代辽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三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以创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检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全面助推各项检察工作积极开展。
    “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市人民检察院按制定的《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年”活动方案》,以“四新大讲堂”为载体,举办了具有辽源特色的党建大讲堂、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了首位。该院推行的《检察机关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活动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户外宣传阵地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全院精神文明和各项工作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在深化主题教育中,该院在积极开展参观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等主题实践活动的同时,又完善了多功能活动室及楼道文化长廊,打造了具有检察特色的文化平台,使干警在工作中耳濡目染接受文化的熏陶和浸染。该院还“以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为平台,每周组织干警到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共举办法治进校园、社区普法宣传、人居环境改善等志愿活动100余次,受教育者达几万人,该院多种行之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了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每年都将文明标兵单位创建纳入年度计划,强化组织保障,常抓长管,用文明创建成果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与部署文明创建格局,全体检察人员主动参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履职,共提前介入侦查涉疫情防控案件10次,受理涉疫情防控审查起诉案件10件13人。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助力了企业复工复产。今年3月份以来,院领导带领60余人的党员先锋队深入富国街道,入户调查社区居民5000余人,并辅助做好了社区核酸采样工作。该院党员突击队还参与了长春抗疫,体现了辽源检察担当。
    在服务“三大攻坚战”中,该院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协调帮扶资金178万元,建设脱贫项目4个,使7个贫困村增收71万元,88个贫困户205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该院制定了《辽源市检察机关关于对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共提出检察建议59件,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8件,坚决守护了辽源的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该院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类型案件93件209人,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并成功办理“钱多多”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三大战役”提供了司法保障。在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该院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九项措施》等文件,并与市工商联建起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主动向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依法监督纠正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延迟诉讼,赢得了全市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与广泛赞誉。在社会治理中,该院立足职能积极参与,坚持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积极开展“群众暖心工程”,对群众的司法诉求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监督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
    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具有辽源特色的“队伍怎么带”“机关怎么建”“工作怎么干”3个问题的讨论和“自觉、自信、自强”创建检察工作品牌与“知耻、敬畏、自律”廉政建设等2个专项教育活动,在全系统树立起正确的法律监督理念。特别是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中,该院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并施行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全面提升了检察人员素能,有多人获得“辽源好人”“吉林好人”、市劳模、全省扫黑先进个人等省、市级荣誉。该院定期开展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专题教育,鞭策激励了全员在司法办案中争创“排头兵”的斗志。
    为有效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整体文明素质和文化素养,该院用绿色理念营造文明健康,通过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活动,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培养“节俭养德”之风,营造出崇尚绿色生活的文明健康氛围。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机制;加强无纸化办公模式,分类投放垃圾;积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配备不同的健身器材,完善体育设施。该院充分利用乒乓球、舞蹈室、健身房等场所,大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有序引导检察人员加强体育锻炼,培养了全员健康有序的良好生活习惯,以更健康的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市人民检察院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中,按“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正确的法律监督理念,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不断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引向深入,为助力辽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