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终期评估
本报讯(记者 王君开)8月16日至18日,水利部、松辽委会同省水利厅组成专家评估组,对我市建设节水型试点城市进行了评估,我市以94.4分的高分通过评估。 评估工作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评估工作汇报;查验了有关文件和资料;现场考察了市职业技术学院、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市污水处理厂、杨木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等节水示范项目,并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指标进行了逐项打分。最终,我市以94.4分的高分通过评估。
评估组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最终评估报告认为,辽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部门年度任务,形成了联动机制;明确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试点期每年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辽源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建立了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实现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城乡用水等统一管理。建立了适应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评估组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最终评估报告认为,辽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部门年度任务,形成了联动机制;明确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试点期每年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辽源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建立了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实现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城乡用水等统一管理。建立了适应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体制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