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组对我市“亮剑2021”专项行动予以肯定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组对我市“亮剑2021”专项行动予以肯定


    本报讯 12月7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组来我市督导“亮剑2021”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陪同督导。
    自全省“亮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辽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五方面进行推动: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专项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模式,全面动员、有效对接;制定一把手工程,做到抓全面、抓重点;点线面立体推进,突出联合执法与独立作战的特点特效;细化分组,落实三级责任制,细化责任到队、到组、到人。明确重点任务,强化目标导向。围绕省局制定的重点任务,结合辽源实际特点,明确“2+6”目标,保证日均任务和全程任务有效结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突出专题部署,11月份以来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进展和部署重点任务,并建立周调度和日统计工作制度,全面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线索摸排保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整治确保精准打击,突出专班推进加强协调作战,成立行动专班、宣传专班、督导专班、统计专班、保障专班5个专班,推动工作落实。注重宣传引导和成果转化上报。召开新闻发布会,从政府层面宣传推动“亮剑2021”专项行动,以此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依托传统媒体和智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期间,开通微信公众号,填补宣传上的空白;将宣传成果和实战成果及时上报省局。联合行动,重点打击。先后与伊通分局、公安交警部门、东丰大队、东辽大队开展联合1号、2号、3号、4号行动,有力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截至12月5日,共收集线索23条,检查客运运输车辆343台,危货运输车辆55台,立案48件,罚款数额21.34万元;检查客货运企业123家;巡查公路设施42处;检测货运车辆2620台,查处超限运输车辆71台(其中“百吨王”4台),批评教育14次,卸载货物2446.6吨;公安交警罚款13.3万元,记扣420分,在省市媒体和内部平台发布宣传报道64篇,有力震慑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有效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下一步,辽源将充分结合专项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打出具有辽源特色的专项行动。在时间上,以起步就是冲刺的理念,用余下20多天时间,重点放在行政检查和案件查处上,用战果检验效果。在空间上,进一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体现出综合执法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用联动拉动空间上无盲点、无盲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在地域上,进一步突出区域常态治理工作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机制制度,逐步形成交通运输领域乱象问题标本兼治的效果。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能力。通过在执法实践中找不足、找差距,进而补短板、强弱项,达到强素质、增效能的目标。总之,就是通过专项行动,提升区域执法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在现场查阅内业资料后,督导组对辽源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辽源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扎实推动,尤其是“4个第一”做法、“2+6”目标、专班负责、分组到人、前期宣传等有特色、有成效,体现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展示了队伍的新气象、新形象。
    督导组还就进一步加强省地联合执法、应用运政系统、做好后期宣传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齐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