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宪法宣传精彩呈“宪”

西安区:宪法宣传精彩呈“宪”
本报记者 刘鹰 摄影报道

    宪法宣传志愿者向群众宣传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12月4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西安区各级各部门以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群众学习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在乡村,西安区司法局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区委宣传部、灯塔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法学会,在灯塔镇富强村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乡村、助推乡村振兴”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在学校,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以“远离校园欺凌、共享和谐校园”为主题,用讲故事的方式,给西安区实验小学的小学生们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讲座。
    在广场,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宪法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在辽源市矿山博物馆开展“树立宪法意识、提升法律观念”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的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
    在社区,东山街道红城社区联合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区”主题党日活动。邀请讲解员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走到人民群众中去,解读宪法,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工作中,西安区采取“主场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将宪法知识送进农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军营和网络。各级各部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紧紧围绕宪法宣传制定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青少年学生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结合退役军人实际情况,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同时,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让宪法宣传元素以各种形式展现在人民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