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打击假保健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我市召开打击假保健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 于芯)11月19日,由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打击假保健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厅举行。发布会及时向社会通报了本地区打击假保健食品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近年来,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人民群众食药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2019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全市公益检察部门开展对网络外卖餐饮服务平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办理案件19件,护航外卖食品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舌尖上的安全。为深化和拓展此项工作,2020年初,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市公安机关和食药部门打处率较高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集中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探索推进食品药品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被告人提起其生产、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的同时,对潜在的违法者予以威慑。为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检察机关针对民生热点问题,抓点带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协作,推动系统整治行业内共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即假保健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3件204人,起诉15件98人,对涉案销售价款1千余万元提起了10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均得到审判机关的判决支持。目前,还有一些案件正在进入检察监督视野。
    据了解,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和深化府院联动,以食药公益诉讼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纵深推进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日报》《北方法制报》《辽源日报》、辽源广播电视台、辽源之声等媒体记者围绕民事公益诉讼基本条件和法律依据、打击假保健食品案件类型、如何识别保健食品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及公益诉讼专家库专家代表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