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保护民生 惩治“老赖” 深入打好专项执行这一仗
今年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辽源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快速行动,成立专项执行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排查案件底数,逐案登记建立台账,公开快捷执行,对14件案件采取执行措施,拘留7人,罚款两人,移送公安机关1件1人,司法救助12件12人。已经执结涉民生案件43件,执行标的193.3万元。市两级法院用实际行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严肃性。
根据开展专项活动的时间要求,这项活动到6月份结束,为了按时完成专项执行活动任务,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要做到“四个进一步”:
进一步对准活动重点和方向。开展这次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应把工作重点始终放在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利益最紧密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案件。针对被执行案件无财产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点问题,要坚决做到“四查”,查银行账户、车辆、房产和工商注册登记,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发现财产,迅速查控,要用足查封、冻结、扣押强制措施。对妨害执行的违法行为,要果断采取依法罚款、拘留措施,同时要充分运用司法审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对被执行人公开曝光、悬赏执行、与银行、公安、房产、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财产到位率,实现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进一步惩治“老赖”,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最高法院规定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制度。对不履行判决义务、逃避执行、不守诚信的被执行人,市两级法院在执行中,注意发现,时刻筛查,符合上“失信黑名单”条件的,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并将进入“黑名单”的“老赖”上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网。同时,通报本地政府行政机关或有关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对被执行人生活、工作空间处处设卡,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高昂代价,促使其自动履行欠债还钱的法定义务。
进一步加强领导,按时完成任务。要敢于担当、严格执法,集中人力、财力查找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措施,强化领导,多措并用,对后期难执行的案件,要领导包案,定执行期限,定执行措施,精心组织、重拳出击,并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在完成这次专项活动的同时,为今后打下牢固基础。
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攻克涉民生、执行难案件取得良好法律、社会效果
在全国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之后,东辽县人民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在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上提出指导意见,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也充分调动、整合资源,多次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对于涉民生案件积极筛选、排查,对旧存案件及新收案件进行汇总,共28件涉民生专项案件,已结案22件,将一批涉民生、执行难的案件执行完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家庭非常困难,在出现这样的事故之后更是雪上加霜。由于此案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安定生活,关系到百姓民生的幸福安宁,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具体了解申请执行人情况后,积极执行。被执行人有一定执行能力,但是却不愿意拿出全部的执行款,总想侥幸逃避法律的制裁。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进行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且告知申请执行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在经多次沟通与劝说之后,被执行人终于被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的诚意打动,同意全额缴纳执行款,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赔偿。
当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把执行款如数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时,他们激动的不知说些什么,只是不断感谢,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用耐心说服了被执行人,用为民服务的诚心感动了需要帮助的人们。在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不断努力下,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要求的任务顺利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百姓的广泛赞誉。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东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对于难度较大的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对于涉民生案件进行重点关注,尽量化解矛盾,以达到良好的执行效果。让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给群众百姓创造一片法治蓝天。
龙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能动司法 加大力度保民生
2013年12月以来,龙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在龙山区法院党组精心组织下,经全局干警的努力,采取教育、威慑、惩罚、救助等方法和手段,执结重大、疑难涉民生案件19件,执结率为95%,执行标的150.37万元;执结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32件,执行标的28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10件,执行标的100.1万元。
在执行中,龙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零容忍”司法腐败。要求执行干警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发现“吃、拿、卡、要、报”等执法不廉行为和消极执行现象,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弘扬诚信,惩戒违法,依法打击拒执行为。2013年末至现在,执行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有拒执行为的案件两起,一起已达成和解协议,履行65万元。另一起正在侦查中。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我院将10名“老赖”利用媒体信息平台公布于众,限制他们的信誉程度,督促他们履行义务,解除“黑名单”。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大力宣传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的通知》,使一起机关涉民生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多措并举,接受监督,共同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并非人民法院“单出头”,必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的政治优势,积极寻求支持和帮助。如寿山镇卫国村陈某损害赔偿案,陈某在辽那线公路建设中,因炸石头放炮将双眼崩瞎,施工单位解体、卫国村无钱,在其他法院执行10余年未果。移送龙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后,执行员有礼有节,认真向寿山镇党委、市人大、市政府沟通汇报,在该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仅用半年的时间,卫国村筹集赔偿金5万元,在镇财政借资5万元,一次性赔偿申请执行人陈某10万元,双目失明的陈某逢人就说寿山镇党委、人大、政府、法院真为百姓办实事。执行局在执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邀请市人大代表、检察机关监督执行。通过建立执行互动平台,得到了寿山镇党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解决了难以解决的案件,也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成效显著
西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吉高法明传(2014)72号明传要求,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及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案件,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
截至目前,西安区法院3件涉民生执行案件已全部办结,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36万元。其中,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件,兑现农民工工资4.36万元。活动开始以来,西安区人民法院就民生类执行案件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西安区法院涉民生案件都是执行非常困难的案件,但执行法官作出了最大努力。辽源市某公司拖欠农民工王某、闫某、李某工资款执行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执行难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闫某、李某于2013年2月6日到我院立案,案号分别为(2013)辽西执字第43号、(2013)辽西执字第45号、(2013)辽西执字第4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闫某、李某生活极其困难,被执行人无故拖欠3人工资共4.36万元。西安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处协调解决、催促执行工资款,后被执行人分3次履行,于2014年2月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部履行完毕。
今后,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西安区人民法院将着力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当前执行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上来。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确保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首要任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对涉民生案件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梳理,认真分析情况,进行周密安排,选准工作的突破口,采用多种灵活有效措施,全力破解,利用节前节后的时间,调动一切力量,千方百计、真抓实于,从而带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宣传,着力提升司法审判的社会公信力、威慑力。做到对涉民生案件执行立案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结果公开,使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知道各自的权利义务;加大对法律法规、正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司法威慑力;通过法院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介有重点地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执行线索,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坚持文明执行、克服粗暴、野蛮执行行为。执行工作中要坚持以理服人,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化解矛盾。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措施,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清查涉民生案件、创新工作方法、勇于克艰治难,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本版稿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辽县人民法院、龙山区人民法院、西安区人民法院提供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