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经济委员会来辽进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省人大经济委员会来辽进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本报讯(记者 张莹莹 王彦雨)11月4日,由省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克带队,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委员、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调研组一行到我市进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百康药业公司、东辽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中医院,实地察看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和医疗机构运转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凤林,副市长司马江翃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省人大经济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介绍了开展《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的目的和修订草案起草情况,我市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总体情况。与会人员就贯彻实施《条例》以及修订草案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张凤林指出,省人大经济委员会来辽开展《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对立法工作的重视,也展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开门立法的工作作风,为辽源人大立法工作树立了榜样。到辽源开展《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既是对辽源药品监管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又是对辽源药品监管工作提升的一次有力推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这次省人大立法调研为契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对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源检查分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博大伟业、百康药业、东辽医药公司、信博医药公司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