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召开

辽源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闫书御琳)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10月27日,辽源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东辽县召开。
    会上,发放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作流程图,参会人员依次参观了东辽县渭津镇年丰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公共法律服务超市、法治广场、凌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东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负责人及村(居)法律顾问代表分别介绍了本级平台职责任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窗口设置、工作流程、作用发挥及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两个全覆盖”情况。会上,还举行了凌云乡政府与村(居)法律顾问签约仪式,确保村居法律服务更加普惠、便捷、高效。
    2018年以来,辽源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实体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及微信群实现全覆盖,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重新调整并充实150余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百人以上微信群205个,市县两级实体平台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基本形成,人民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会议围绕如何提升法律服务保障能力、用真心来解决群众法律服务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各县(区)司法局分别作了经验发言,市司法局公管科解读了《辽源市公共法律服务考评实施方案(修订版)》和《辽源市落实〈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为未来五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全面认清发展短板,以问题导向谋求新担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统筹指导不到位、区域发展不平衡、作用发挥不明显等困难和问题。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以效果导向谋求新作为。切实压实工作统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常态,着力提升“三个服务”水平,即提升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水平。要全面加强督导考评,以目标导向谋求新发展。现场会对近期工作及未来五年远景目标进行了部署,确保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逐年有序推进,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市、县(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分局主管领导及负责人、各乡(镇)司法所长、村(居)法律顾问代表近80人参加了现场会。